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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总量控制处张刚处长到我市对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督查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0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推进全区排污许可证发放有序进行,有效杜绝各市环保局排污许权交易中心存在审核监管不力,2017613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总量控制处张刚处长到我市对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督查,市环保局贾庆东局长、王东平副局长陪同出席了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督查会议,在听取了排污权交易中心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汇报后,张刚处长对我市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进度表示了肯定,高度赞扬了我市积极完成国家下发的核发许可证任务,并要求我市环保局要严格要求各排污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提出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填报,个别企业要帮助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要积极响应国家环保厅的正确部署,争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火电企业的排污证核发。

          张刚处长还说了此次排污许可核发的意义重大,与以往的排污许可制度不同,本次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要建立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科学把握定位,厘清排污许可与环评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关系,实行环评、许可、执法“一条龙”和一体化管理,强化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整合,建立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排污许可证作为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明确了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排污单位通过承诺守法和自证守法的方式,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强化证后监管,规范监管执法,严查违法排污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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