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防范环境风险,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局拟定了《乌海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3月28日(10个工作日)。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73-2010488
电子邮箱:whssthjjzhk@163.com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号 502室
乌海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pdf
2025年3月17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