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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2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为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拓展“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在深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依托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矿区环境智慧管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彻底转变“人海战术”,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进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做实监管“每个点”。充分发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以及走航车巡查等科技支撑作用,加强污染源信息的智能分析,推动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梳理全市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监管重点区域,督促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视频监控,强化运维单位源头管控;以乌达区为试点,梳理水环境、大气环境类重点排污单位,督促安装环保智能用电系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我市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的企业有104家,安装电流计企业31家,接入智慧管控系统摄像头475个,配备无人机13台,走航车1,。通过短信推送、系统平台推送管理,累计发现异常告警2万余次,督办2万余家次,督促帮扶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做优流程“一条线”。利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矿区环境智慧管控系统等,将非现场执法工作全面“落户”至系统内,实现“问题发现-精准派发-检查报告-整改反馈”全过程线上办理,实现了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覆盖”全过程闭环管控。针对我市乌达工业园区信访举报“异味污染”频繁、园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种类多的情况,还建立了乌达工业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智能化监测监管系统,为工业园区污染源环境监管提供了更精准的数据支撑。同时,充分运用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电子督办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共推送企业端“事前预警”13700条、管理端“事中调度”2942 条、执法端“事后督办”242条,疫情期间提供了在线异常数据非现场监管电子督办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数据分析,做大预警“覆盖面”。通过对异常数据的有效判定、规范处置,可及时发现问题,实时预警企业违法风险,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人力不足及人力有限监管盲区”、“停产限产执行不到位”、“治理设施非法停运稽查取证困难”、“远程监管困难”等问题,支撑生态环境执法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查究违法行为转变,实现排污企业的差别化、精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实现了生态环境隐患早发现、险情早排除、漏洞早堵塞。2022年向排污单位共发送超标短信预警67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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