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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即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文件要求,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自2016年起,积极开展环境监察“双随机”工作,在原有的网格化日常环境监管方式的基础上,组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启动“人员随机、企业随机”的抽查模式。2022年,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平台开展的部门内随机抽查共5次,分别为VOCs行业专项检查、建设项目环保竣工自主验收专项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检查和两次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共检查排污单位4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辆,任务完成后实时将双随机任务完成情况及查处情况及时录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

    此外,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多部门配合,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分别为涉臭氧消耗物质(ODS)专项检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和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共开展了四次联合执法检查,分别为成品油流通专项检查、报废汽车拆解专项检查、煤炭企业专项检查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检查。共计检查企业16家,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与各部门密切协作完成了本年度联合抽查工作任务,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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