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乌海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签订以来,我市与石嘴山市严格落实合作协议,建立了更加紧密的沟通交流合作机制,通过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联合预警机制等手段,切实突破行政区域壁垒,形成了共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合作交流,强化跨界污染问题联动监管执法,5月6日,我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宁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对石嘴山市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了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在两市执法人员深入做好前期交流、分析的基础上有序推进。联合执法组一行先后对宁夏氟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科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首朗吉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凌云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宁夏平罗县星昌煤炭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开展了现场实地检查,重点对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在线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处理情况以及固危废暂存处置情况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企业转型升级、资源节约利用、铁合金工业尾气高效清洁回收和碳捕捉、碳利用、碳循环等方面进行了学习交流。
此次我市赴石嘴山市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和拓展了联合执法工作内容,有效落实了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有关要求,同时也为两地搭建了一个互相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的平台,为精准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下一步,两地将继续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创新联合执法工作方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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