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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3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一、内蒙古源通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物超标案

(一)线索来源

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的内蒙古源通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水污染物严重超标,污水处理站出水直接回用于熄焦,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了污染。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线索核查,决定依法追究该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二)调查评估

20208月,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经第三方机构鉴定,大气生态环境损害数额约为67.96万元。

(三)磋商情况

202012月,乌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磋商会议。赔偿义务人同意支付生态环境损害数额67.96万元,实现一次性磋商成功。

(四)赔偿情况

20211月,赔偿义务人缴纳全部赔偿金67.96万元至乌海市国库统筹安排使用。

二、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排放污水案

(一)线索来源

20224月,群众举报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的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偷排生产废水,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

(二)调查评估

20227月,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对该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经第三方机构鉴定评估,该案件生态环境损害金额为435.8705万元。

(三)磋商情况

20227月,乌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磋商会议,会上赔偿义务人同意自行修复,拟采用“异位固化稳定化土壤修复技术”修复污染土壤,并签订赔偿协议,实现一次性磋商成功

(四)修复情况

赔偿义务人根据鉴定意见和修复方案,对基坑内13800立方米污染土壤进行固化/稳定化异位修复,共投入438.5万元完成修复,治理修复效果达到修复技术方案中确定的修复目标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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