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5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局领导班子、机关科室、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步骤。
会议指出,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排查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解决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执法监管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聚焦整治重点,全面落实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以整治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存在的“不合法、不科学”、“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不廉洁”四类问题为核心,加强内部统筹和条线统筹,落实一次进门“一查清”和“综合查一次”要求;要严格遵守行政检查程序规定,确保检查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启动程序,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现象;要全面加强对检查主体的管理和资格审查,防止不具备资格的主体违规开展检查;要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对集中整治中发现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依法依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切实维护法纪刚性和严肃性。
此次动员部署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正式启动。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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