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和管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乌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8月6日起联合固管中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14家企业的74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检测情况进行了排查,发现未进行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144台,使用3年以上的机械未进行污染物排放检测的66台,无法提供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108台。执法人员现场向企业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告知书》,要求于15日内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要求企业按要求完成使用3年以上机械污染物排放检测工作;向企业发放《乌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指南》,加强宣传教育,指导企业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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