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全市焦化企业高质量发展,严格督促各企业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摸清焦化企业各项违法行为,倒逼企业加快推动超低排放改造进度,消除企业违法状态,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焦化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对全市10家焦化企业项目备案、违法排污、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特种设备、消防工程等开展全面检查,起底全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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