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强化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和减排目标考核,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
三是全面实施减排工程。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减排,推进水污染物减排,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推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强力推进科技减排,持续深入开展“蓝天工程”。
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发布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推动废渣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材料。
五是完善有利于减排的经济、财政政策。建立减排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减排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加大财政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增加对减排领域的投入。
七是完善减排市场化机制。加强发电调度,积极配合自治区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试点,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推进环保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
八是加强减排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强化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减排管理、监察、监测、服务协调统一的管理体系,加强减排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建设覆盖减排全过程。
九是切实加强减排宣传教育。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减排知识,积极为减排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减排全民行动,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