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充分利用智能监管科技手段,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智能监管手段,采取市县联动异地交叉执法,生态环境与公安联动执法等方式,科学、精准、高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破获永嘉县某电镀公司通过稀释排放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环境污染犯罪案。
2021年11月13日清晨,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抽调苍南等地执法骨干成立专案行动组,在掌握企业主要违法犯罪线索和规律的基础上,租用非执法车辆蹲点守候,通过手机与自动监控平台视频联网,实时观察企业排污动态,在发现企业污水排放异常时,雷霆出击,当场破获永嘉县某电镀公司通过稀释排放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案。
经查,永嘉县某电镀公司为温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委托温州某环境工程公司处理其电镀污水。执法人员通过对污染源智能监管平台自动监测数据的耐心巡检,对自动监控视频的跟踪调查和反复比对,发现该企业10月27日12时30分至28日12时,11月8日10时40分至9日12时上传的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出现连续二十多小时恒值不变的异常情况。查阅该时段企业排放口视频,发现该企业排放污水由浑浊到清澈,有规律地进行交替变化。调阅该企业自动监控站房监控视频,发现有企业操作人员在上述时段内对化学需氧量在线分析仪进行过手动操作。根据上述线索,专案组分析判断该企业存在稀释排放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重大作案嫌疑。为避免意外情况发生,市执法队当机立断,紧急抽调苍南等地执法骨干成立异地交叉执法行动组,连夜召开案情分析会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成立现场执法组和视频监控组,决定第二天(11月13日星期六)早上6时开展收网行动。
2021年11月13日早上9时05分,在企业附近蹲点守候多时的现场执法组通过视频监控发现企业排放的污水出现异常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企业,第一时间固定企业违法证据。执法人员对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每个环节逐一倒查,最终在其生化处理设施内发现暗藏自来水池,自来水经水池底部隐蔽的管道直接连通到标排口,稀释自动监控设施水样,达到自动监测数据达标的目的。10月27日和11月8日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恒值不变的异常情况,是当时污水设施操作人员担心数据超标,擅自对化学需氧量在线分析仪进行急停操作造成的。经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与永嘉县公安局的连夜奋战,对涉案的污水设施操作人员詹某、张某某以及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人员叶某某等5人进行全面调查取证,初步查明该企业因无法做到污水达标排放,担心自动监测数据超标会引起执法部门警觉,采取稀释排放和擅自急停化学需氧量在线分析仪等行为,篡改自动监测数据。
涉案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目前相关案件材料已移交公安部门,永嘉县公安局依法对詹某等5名涉案人员进行刑事立案侦查,现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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