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动态管控“千里眼”作用 非现场执法助力美丽甘肃建设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 浏览次数:

2024年3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平台巡检分析,远程发现平凉市某污水处理厂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出现异常陡升陡降情况,通过排查监测站房门禁记录和监控视频,发现不同人员频繁进出污水排口在线监测站房操作仪器,利用自动监测分析仪表每两小时自动取样的时间间隔,用达标水样替换化学需氧量进水,通过对排口废水、纯净水、自来水混合方式影响氨氮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性,以此干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自动监测分析仪表的正常运行,把超标数据变成达标数据,造成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失真。当地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企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4年,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执法〔2024〕12号),甘肃省充分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通过动态管控系统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发现问题线索200余个,经调查核实有10个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行政处罚6件,充分发挥了动态管控系统“千里眼”的作用,有效震慑了部分不法企业,体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2023年以来,甘肃省委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力有序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严守“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要求,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手段拓展非现场执法方式,严厉打击恶意污染环境和数据造假行为。先后建设了全省火力发电、污水处理、水泥制造、涉水企业等重点行业的动态管控系统,有204 家企业的285 个监测点位安装了动态管控系统,通过智能监测数据分析、远程视频取证,让弄虚作假无处遁形。甘肃省生态环境调查中心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发现,不管是涉气排污单位还是涉水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方式主要通过拔出采样探头、通入氮气、旁路偷排、稀释进样、替换水样、私设暗管、设置作弊软件、调整自动监测分析仪表关键工作参数等多种方式,仅靠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是很难发现这些违法行为的,部分违法企业受利益驱动,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查处,勾结第三方运维单位采取更加隐蔽的手段干扰自动监测系统,针对这些弄虚作假行为的特点,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逐步完善系统功能和工作程序,形成了一套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固定证据、移交查处的闭环管理机制。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依托物联网、视频监控、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自动监测分析仪表运行状态、工作参数和监测数据的实时监控,通过智能分析模型对在线数据异常,例如数据陡升陡降、零值恒值、工作参数异常变化等情况实时预警,发现线索后由工作人员根据各类监测数据、企业站房视频监控等人工研判,确认是否存在主观弄虚作假行为,对自动监测数据、监测站房视频数据进行证据固定留存,并将相关的资料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通过上述机制,可以有效识别和打击弄虚作假企业和运维不规范企业,有效防范排污单位与运维企业通过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弄虚作假行为,并规避自动监测设备故障、老化和运维不及时、运维方法不当等因素导致的自动监测数据失真,不断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优化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动态管控系统平台功能,做好企业端动态管控设备的运营维护工作,发挥非现场执法的远程打击作用,严厉震慑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恶意违法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美丽甘肃建设贡献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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