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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

    根据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的通知》和《乌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养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乌职转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审批科室职能作用,为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优质的服务。下面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做如下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五减三最”工作

    一是减环节。将审批流转环节减少一半。坚决取消没有法定依据或不必要的特殊环节。二是减时限。大力压减办理时限。三是减材料。按照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查审核材料一律取消、内部共享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的原则,认真梳理所有涉及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申请材料。四是减事项。我局除负责审批国家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明确要求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外,已将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下放由乌达区、海南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审批取消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污染源环境保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五是减跑路。我局审批在企业办事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出具受理通知书,待审批完毕后只需跑一次,领取我局出具的相关审批文件。

   (二)坚持“放”“管”统一,实行有效事中事后监管

          1.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利用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检查系统,将我市12家企业纳入动态正面清单,优化检查,减轻企业压力的目的。

          2. 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对重点排放单位在线数据超标预警联动监管机制。执法人员通过查看安装在重点企业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重点区域的高空瞭望摄像头和在线监控数据,实施一级预警通报两级约谈制度

   (三)依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企业环境行为信用机制规范企业污染物排放环境守法行为,组织各区及相关企业继续开展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持续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四)加快落实“证照分离”改革

    为加快推进全市范围内“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将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行政审批局已回收)进行了优化审批。

    二、存在主要问题

   (宣传不深入认识不到位。

    由于宣传教育不深入有些企业、项目单位和业主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项目可研、设计过程中不能积极考虑环保措施只有遇到其他后置审批障碍或执法监督的情况下才被动地去办理审批

   (中介机构市场化导致环评周期长。

    一是随着环评中介机构资质的取消,大量的环评编制机构涌入市场,出现报告编制市场化,导致报告质量参差不齐,加大了环评时限和评估代价。

    二是因环评技术导则要求土壤、地下水和特征因子现状监测,耗时较长,加之部分技术单位能力不足,造成环评文件时间较长。

   (企业自主验收,导致企业三同时不到位。

    环评法和建管条例取消了环保竣工验收许可事项,建设单位在自主验收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批建不符等情况,缺乏事中事后监管,不能确保企业三同时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全市重点围绕营商环境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我局对营商环境的各项任务部署高度重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对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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