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营商环境“五减三最”的改革举措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4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对营商环境“五减三最”的改革

举措落实情况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审批科室职能作用,在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企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优质的服务,对营商环境“五减三最”的改革落实情况做以下方面内容:

    一是减环节。将审批流转环节减少一半。坚决取消没有法定依据或不必要的特殊环节。对需联合审批的事项,不互为前置条件,明确一个部门牵头受理后,按照规定时限作出受理、审核意见后统一办理,实行“一口受理、按时审查、按时办结”。二是减时限。大力压减办理时限。将我局的许可事项办结件由窗口直接发放,审批时限压缩近50%。环评报告书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优化至3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优化至15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优化至12个工作日。三是减材料。按照“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查审核材料一律取消、内部共享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的原则,认真梳理所有涉及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申请材料。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起草了《乌海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承诺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并对我市绿色通道项目及市级产业重点项目采取了容缺受理机制。四是减事项。我局除负责审批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明确要求由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外,已将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下放由乌达区、海南区环保局负责审批。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海勃湾区作为全区扩权强县试点(县)区,其所在辖区内所有审批事项均由海勃湾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取消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污染源环境保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五是减跑路。我局审批在企业办事要件齐全的情况下为企业出具受理通知书即视为正式受理,待审批完毕后只需到市民中心企业跑一次,领取我局出具的相关审批文件。同时推行了“一次不用跑”行政审批服务,通过第三方邮政服务和EMS邮政快递专线软件,办理快递业务,批文文件或证照办结后直接通过特快专递送达申请人手中,全面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集中审批、公开透明、快递送达”。

    我局在项目受理过程中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或材料虽不齐全,但不存在原则问题、短期内能够迅速补正的,当场予以受理,完善资料后以最简的流程,最短的时限予以办结。对于市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项目)所缺材料,采取容缺受理机制,待建设项目在审查环节或批复意见发出前将所缺资料一并补齐并完善。

    今年以来,全市重点围绕营商环境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我局对营商环境的各项任务部署高度重视,下一步,我局审批科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对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将以全面规范窗口行为,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让企业和办事群众更方便,更便捷、更满意。

                                                                                                                      2021年3月1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