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8月,我市中心城区多项大气污染物改善明显。其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为1.4毫克/立方米、23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和7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22.2%、11.5%、10.3%和1.3%,改善幅度在全区12个盟市中分别位列第2位、第1位、第2位和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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