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修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自施行《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推进排污单位信用修复,促进企业提高诚信经营和信用管理水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乌海市某公司2023年度因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数据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5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万元到125万元不等,在2023年度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中被评为不良单位(D级),影响到了企业征信。我局了解到排污单位的困难之处,及时为该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修复工作。

    经我局核实,至申请之日,该排污单位的不良信息披露已满足最短公示期,且排污单位前期已履行行政处罚明确的法定责任与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经排污单位申请,我局积极指导排污单位填写信用修复申请表,协助进行生态环境信用修复,切实解决了该公司的征信问题。

    截至目前,我局已累计完成信用修复71家次。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等级修复的关注,及时给予排污单位指导帮助,加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推进乌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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