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价范围广泛,涵盖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单位,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等。评价实行计分制,初始信用分值为100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信用评价标准》进行增信加分和一般失信扣分,从而确定信用等级,分为诚信单位(A级)、良好单位(B级)、警示单位(C级)、不良单位(D级)四个等级。
评价结果的应用十分广泛,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真正实现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例如,乌海市某企业在2024年度因扬尘污染、烟气在线监测设施数据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先后6次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从1万元到56万元不等。在当年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中,该企业被评为不良单位(C级)。这一评级结果迅速产生连锁反应,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受限,银行考虑到其生态环境信用风险,拒绝了贷款申请,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业务拓展面临巨大挑战。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该企业积极与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沟通,表达了修复信用的强烈意愿。市生态环境局及时为该公司开展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修复工作,现场讲解信用修复机制、失信程度的区分、信用修复步骤和流程以及信用修复常见问题等内容。经核实,至申请之日,该排污单位的不良信息披露已满足最短公示期,且前期已履行行政处罚明确的法定责任与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企业填写信用修复申请表,积极整改环境问题。最终,成功完成信用修复,消除了对贷款的影响,重新获得银行的信任与支持。
截至目前,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已累计完成信用修复84家次,帮助众多企业解决了因失信带来的发展困境。通过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修复机制,乌海市正不断强化企业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环保责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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