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年3月11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 /2022-0211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概       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年3月11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3-11 09:07: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年3月11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1 09:07:00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2311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东晶新材料光伏产业链项目、内蒙古虹源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6万吨风电塔架加工制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3月1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311日-202231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2059755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乌海东晶新材料光伏产业链项目

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乌海东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名称为乌海东晶新材料光伏产业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建设年产6.25万吨多晶硅生产装置、10GW 拉晶切片及电池、组件生产装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污水处理站、办公楼以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总投资17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142.4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1)废气

本工程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种类主要为:多晶硅生产废气,盐酸解析废气,破碎粉尘、酸洗废气、拆炉粉尘、硅烷废气、烧结废气、焊接废气、胶粘废气、恶臭气体,污染物包括颗粒物、HCl、氟化物、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

多晶硅生产区硅粉上料废气经金属烧结过滤器除尘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解析废气、其他多晶硅生产工艺废气:收集通入废气处理系统,工艺为深度冷凝+二级水喷淋装置,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水解废气:直接通入15m高排气筒排放;整理车间破碎废气:集尘罩收集通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整理成酸洗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入酸性废气处理系统,工艺为二级碱喷淋装置,经38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低氮燃烧器+15m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生物洗涤塔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拉晶切片、电池组件生产区:单晶厂房拆炉清扫废气:中央除尘处理系统(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硅料破碎粉尘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硅料酸洗废气:二级碱喷淋洗涤塔处理后38m高排气筒排放;切片车间粘胶废气:2座车间各设施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池厂房:清洗制绒酸洗废气:2座车间各设施1套二级碱喷淋酸性废气处理系统,最终经38m高排气筒排放;硅烷废气:2座车间各设施1套硅烷燃烧系统,燃烧尾气经重力沉降+水喷淋除尘后,最终经38m高排气筒排放;烧结废气:2座车间各设施1套高温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经38m高排气筒排放;组件厂房焊接废气:2座车间各设施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生物洗涤塔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多晶硅生产厂区产生废水分类进入含氟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站、高盐废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拉晶切片、电池组件厂区废水分类进入氟废水处理站、有机废水处理站、酸碱废水处理站、中水回用处理站,中水站出水回用于废气处理系统补水。

正常状况,企业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各区设置防渗,本项目各区不会发生泄漏,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非正常泄漏状况,企业若能加强日常巡视和跟踪监测,发现泄漏及时及时切断污染物向含水层的迁移途径,可将泄漏引起的地下水污染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依靠地下水的自然稀释衰减作用控制污染晕,可将泄漏引起的地下水污染范围和时间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角度上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3)固废

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废碱液、废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水站污泥,办公区生活垃圾、制氮站固废。

本项目厂区建有150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厂区所有一般固废均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间,部分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剩余部分定期拉运至一般固废处置场填埋处置。项目一般固废暂存场其设计及建设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理。

多晶硅厂区建有300m2危废暂存间,电池组件生产厂区建有500m2危废暂存间。要求最大周转期不得超过1年。

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15-2012)等有关要求进行转移、运输和贮存,危险废物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进行建设,对地面和墙面进行防渗处理。

(4)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各设备对厂界噪声的预测值32.3~36.31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2

内蒙古虹源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6万吨风电塔架加工制造项目

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内蒙古虹源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

内蒙古博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6万吨风机塔架(3.2MW风机塔架248

套)。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228.38万元,环保设施占总投资的1.52%。

(1)废气

1、喷漆间废气

项目喷漆室产生的喷漆废气经对漆雾进行首次过滤后,与喷漆间晾干废气一并经喷漆间内负压收集系统(收集率90%)收集后送至车间北侧“漆雾过滤器(内设二层漆雾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颗粒物及有机废气进行进一步处理(风机风量40000m3 /h),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内径0.8m,高度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漆雾的处理效率≥99%,有机污染物在及时更换活性炭的情况下去除效率≥80%。

经处理后,项目运营期喷漆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17kg/h、0.003kg/h、0.128kg/h、0.213kg/h;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42mg/m3、0.07mg/m3、3.19mg/m3、5.33mg/m3。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喷砂间废气

拟建项目在喷砂间抛丸及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以有组织形式排放。

布袋除尘器也称为过滤式除尘器,是一种干式高效除尘器,他是利用纤维编 织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元件来捕集含尘气体中的固体颗粒物。布袋除尘器对于含尘 气体有着优良的处理效果,在机械加工行业应用较为广泛,其处理效果可达到 99.9%以上。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抛丸粉尘、喷砂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故项目采用的措施是可行的。

3、切割烟尘

本项目切割采用数控切割工艺,在切割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的切割烟尘,数控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氧化物颗粒部分沉降到切割机下方设置的槽内,其余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为在车间甚至抽排气扇,通过车间空气稀释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内容,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故本项目切割烟尘通过抽排气扇外排至场外是可行的。

4、焊接烟尘

焊接烟尘主要包括埋弧焊和气保焊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该部分废气通过固定式焊接烟尘收集装置及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装置收集后其余部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内容,粉尘浓度和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故本项目焊接烟尘通过抽排气扇外排至场外是可行的。

5、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净化装置的油烟去除率按60%计,经计算后,确定油烟的排放浓度为1.33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规定。

(2)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 4800m3 /a,经定期加净水剂混凝沉淀过滤后,水质可以满足喷漆室循环水水质要求,循环使用不外排。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5.04m3 /d(1209.6m3 /a),废水量较小,食堂废水经不锈钢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不直接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进行全封闭处理,并对厂房墙壁和房顶局部做吸声处理,有效的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减震、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厂界贡献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钢板边角料、切割粉尘、焊渣、废焊剂、废钢丸、除尘灰、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漆渣、废漆雾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废机油。钢板边角料、切割粉尘、焊渣、废焊剂、废钢丸、除尘灰、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作为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堆放点;漆渣、废漆雾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及废机油属于危废,密闭保存在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乌海诺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处理。项目在厂区北侧设置 1 座 208m2 的危废暂存间,密封存储,定期委托乌海诺

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走处理,暂存期限不得超过 1 年。

2、项目危险固废处置要求

危险固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①危险废物贮存要求  

1.工程危险废物贮存在专用容器内、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建立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等,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2.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排放量及处置记录。3.危险废物容器入临时储存室内,依据物化性质在危废间内分区暂存,基础必须防渗,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 2 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 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贮存装置设防雨、防风、防晒设施,避免污染物泄漏,污染环境。

②危险废物外运管理要求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1999 年第 5 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请领取联单。在转移前三日内报告当地环保局,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保局。每转移一次同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每次有多类危险废物时,分别填写联单,并加盖公章。交付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当地环保局。

危废外运时,公司应当向当地环保局提交下列材料:

1.转移危险废物的名称、种类、特性、形态、包装方式、数量、转移时

间、主要危险废物成分等基本情况;2.运输单位具有运输危险货物资格的证明材料;3.接受单位具有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资格及同意接受的证明材料。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上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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