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3月1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 /2023-0127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行政许可
概       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3月1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成文日期: 2023-03-14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3-14 09:06: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年3月1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4 09:06:01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3314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珏佑焦炭厂年产30万吨焦粒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3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14日-20233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2059755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珏佑焦炭厂年产30万吨焦粒项目

海勃湾工业园区东侧运煤专线海强环保北侧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珏佑焦炭厂

乌海市海环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乌海市华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租赁厂房总面积为2000㎡,其中生产区占地面积为1000㎡,原料区及成品区占地面积均为500,拟建一条30万吨/年的焦粒筛分生产线,购置筛分机、输送带、装载机等

主要生产设备以及其他辅助附属设施。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万元,占总投资的7.6%。

(1)废气

1.生产过程输送粉尘

本项目原料主要为焦炭,含水率是 10%左右,拟建项目设全封闭式生产车间,同时给料口进行洒水抑尘,因此,输送过程中粉尘产生量很小,可以忽略不计。

2.输送、筛分粉尘

本项目在受料、输送及筛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工业粉尘产生量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粉尘排放因子为0.08kg/t,因此粉尘产生量为24t/a。筛分时间按8h/d 算,年生产时间300天,计算得出筛分时间为2400h/a,风量为5000m3 /h,皮带输送机全密闭,筛分机全密闭,各出料口布设集气罩,输送转载点粉尘、筛分粉尘经集中收集后由 1 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由1根排气筒排放,集气效率90%,除尘效率99.5%,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量0.108t/a(0.045kg/h),浓度为9mg/m³,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表6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筛分机出料口粉尘及皮带输送机下料点粉尘90%被集气罩收集,其余10%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2.4t/a,为了降低筛分粉尘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全封闭,可有效降低粉尘排放量,降尘效率约80%;生产过程中洒水降尘,可降尘约70%;经计算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144t/a(0.06kg/h)。

(2)废水

本项目为焦粒筛分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已建成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拉至千里山工业园区污水厂,不外排。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产生场所为生产车间。其设备噪声强度一般在80~90dB(A)。本工程产生的噪声为由于机械的撞击、磨擦、转动等运动而引起的机械噪声以及由于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原料筛分机等。

(4)固废

本项目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下灰和生活垃圾,除尘灰产生量为 21.942t/a,袋装暂存于成品仓,作为0-8mm产品出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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