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3-0428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建议提案
概       述: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3-06-1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7-03 15:49: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03 15:49:21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环复字〔2023〕6号
               【办理结果:A】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海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胡小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环境治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方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一、全力推进“七治”工作落细落实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关于要“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我市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要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把打造生态环保攻坚区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的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了《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和“七治”专项方案,构建起了“1+7”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体系。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发展问题来抓。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力亲为,研究细化治理方案,狠抓各项任务落实,既要经常调度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又要深入一线,强化工作调研督导。2022年,召开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市长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40余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调研督导20余次,先后印发了《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日常调度考核细则》《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七治”工作标准》《乌海市PM10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充实细化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二是坚持压实责任,做好依法治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分工,压紧压实各区党政属地落实责任、各部门依法履职责任和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市直相关部门切实承担监督责任,配合、督促、指导各区开展治理工作,各牵头部门发挥牵头抓总职能,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调度,有效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形成整体合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不作为的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破除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模糊态度、侥幸心理,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三是转变发展方式,加大攻坚力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着力推进产业转型,以“治企”为抓手,坚决落实“双碳”“双控”要求,淘汰了一批铁合金、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从源头上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加快产业迭代替代步伐。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治矿”“治气”“治路”“治车”“治场”“治水”,多方发力、多途并进、多管齐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和干劲,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保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2022年,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5天,优良天数比率达83.6%,创历史最好水平,各城区、工业园区和矿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首次实现同步提高,PM10年均浓度取得突破性改善,达到了历史新低,臭氧浓度改善幅度居全区12盟市首位。黄河乌海段总体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有效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如今,公园街道满目葱茏,乌海湖畔碧波荡漾,绿色矿山草木青翠,产业园区气质提升。“天更蓝了,水更清了,空气更清新了,生活更美好了”已是越来越多乌海人的切身感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生态环境改善成果。
       二、加强智能监测,提高环境监管现代化水平
       一是建设了集“空、天、地”一体化的立体大气监测体系,打造出“能发现、能报警、能研判、能预测、能评估、能调度”的“六能”大气精细化监管系统。目前,我市已建成5套颗粒物激光雷达、10套高空视频、1套卫星遥感系统、90余个微型站,结合原有的空气自动站、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矿区扬尘视频监控、机动车尾气检测(车载自动诊断系统)等监测设备,建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首个“空天地一体化”的立体大气监测体系,全面提升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大气污染监测能力。系统可进行智能联动分析、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重污染天减排精准决策、城市达标规划决策等。实现快速查明污染成因,排查出污染具体来源,在重污染天时选出最优的、精准的减排方案与措施,识别影响我市大气环境的主要因素,明确下一步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的主要方向及有效防控措施等功能。为我市环境监测监管工作提供更多的数据赋能。同时大气精细化监管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采集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和决策所需要的数据,通过数据清洗治理,建立我市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并将本次新建的11个业务系统,与旧有的12个业务系统进行整合,最终形成一个“大系统”,实现了全市生态环境数据及业务系统的统一管理和交换共享。
       二是持续推进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定期更新排污单位名录,及时将新确定的排污单位纳入在线监控网络平台。为加强对环境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我局每年均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将新增环境监管单位信息录入在线监控网络平台,并进行重点监管。截止目前,已对全市100户排污企业的327个固定污染源监控点实施了自动监测,其中废气监控点268个,废水监控点59个。督促排污企业全面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确运行。我局认真做好数据清洗、平台基础信息维护等国发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使得企业有效传输率、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和废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均达到国家95%以上的要求。
三是持续推进扬尘污染源在线管控工作。矿区环境智慧管控平台于2021年9月投运以来,管控企业由120余户增加至150余户,管控范围不断扩大,平台运行以来共预警3300余次,基本实现报警、推送分派、执法或处置、企业整改、结案或销号、全流程记录的闭环控制,从源头上形成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有力震慑,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近年来,乌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遵循,以持续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以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合宁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石嘴山市部分企业开展跨区域执法检查,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行动,开展推进黄河流域乌海段排污口、挥发性有机物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按区域成立4个工作组,每月开展一次专项交叉执法检查,每次检查执法人员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重点检查排污许可制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境应急设施、堆场料场防尘、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做到“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
同时,为了对企业进行精准化把脉及时提醒帮扶,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环保管家”,践行“望闻问切”工作法,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全方位环保体检,找病症、寻病根、开良方,做到服务在监管前、提醒在违法前、帮扶在执法前、整改在处罚前。2022年,我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156人次,检查企业7280家次,制作并上传各类检查笔录达3500余条,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10件,罚款金额3709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起尘点摸排整治工作;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七治”深入实施;强力整治涉VOCs排放源;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污染源,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攻坚行动,确保臭氧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有效遏;针对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推行“环保管家”服务,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测统一管理;全面启用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系统,积极探索大气精细化监管平台数据与监察执法的联动,逐步实现违法行为精准定位、快速告警、高效处置,为实现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提供技术支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王东平
联系人:张海贤
联系电话:0473-2010488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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