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索  引  号: 11150300MB14571840/2023-1404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其他信息
概       述: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成文日期: 2023-12-15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12-15 17:23: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5 17:23:30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来,乌海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期5项整改任务已通过相关委办局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1215日至1222日,未提出异议的整改任务给予销号(联系电话:0473-2089538)。

序号

整改任务名称

责任单位

监管单位

目前进展情况

1

京海热电厂排灰厂及周边无主排土场自燃问题尤为突出,火区面积达25万平方米,大气污染严重

海勃湾区委、区政府

海勃湾区政府于2019年9月全面开展原旧洞沟矿区无主排渣场着火点治理工程,由鄂尔多斯市蒙西鑫源煤业有限公司牵头实施,计划投资约1.45亿元。治理区域共1.093平方公里,其中乌海市海勃湾区境内0.517 平方公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0.576平方公里。2021年8月底,治理区1.093 平方公里范围内火点已全部熄灭,投入约1.08亿元。2023年9月组织专家对火点治理进行验收,经研究该工程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基本满足设计方案要求

2

乌海化工临时渣场违规堆存电石渣约210万吨、高约30米,堆场外围仅建设4米高围挡,距黄河仅1.1公里,渣场旁西部环保公司堆存大量PH值为1113的酸性土壤改良剂,占地面积26.5万平方米

海南区委、区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一)土壤改良剂完成清理任务2022年7月24日,完成违规堆存酸性土壤改良剂倒运至厂区内装袋苫盖堆存约10.2万吨。并对原堆存地进行地貌平整,恢复原状。(二)严控渣场固废输入。2022年4月以来,乌海化工新产生的10247.46吨盐泥已全部拉运至固废处置场,新产生的52.41万吨电石渣已全部作为水泥熟料回用。(三)多措并举加快电石渣清理。一是利用西部环保公司水泥生产线回用固废渣场电石渣,消减电石渣72.23万吨;二是向乌海化工场内封闭式储及海二封闭式储库等倒运电石渣45.44万吨,后续可再利用;三是向乌海化工周边二贵沟区域的乌海市生态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毓洁固废填埋场冠宁固废填埋场共清运处置电石渣299.94万吨;四是周边企业君正、富鑫等综合利用0.72万吨。截止2023年10月16日乌海化工堆存的固废通过综合利用、清理等方式消减电石渣约418.34万吨,完成电石渣清理任务,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四)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电石渣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进行评估。2022年以来,海南生态环境分局先后7次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乌海化工电石渣场1#、2#、3#观测井进行取样化验,检测结果显示氨氮浓度均有所改善。乌海化工聘请生态环境部南京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乌海化工电石泥渣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估与管控技术方案》和《乌海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渣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告结论说明,电石渣区域地下水氨氮指标受电石泥渣场影响较小,该区域地下水中氨氮指标超 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与电石泥渣场不存在因果关系。电石渣场已基本完成电石渣清理工作,不再进行电石渣等固废的堆存工作,且对周边环境风险可接受,已达到封场的条件。企业可根据渣场实际情况分期开展封场工作,使用覆土等方式逐步进行封场。截止目前已完成覆土、整形、封场工作。

3

全市历史遗留矿山92家,累计破坏土地面积4.613平方公里,《乌海市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32020年)》提出,到2018年底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率达到75%,截至目前实际完成治理面积1.01平方公里,治理率仅22%。呼珠不沁希勒石灰石矿区已关停11年,仍未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治理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大部分靠山窑未拆除,废弃的场地内堆存大量的石灰石料和白灰,现场混乱。

各区委、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一是海勃湾区于2022年5月27日,向市自然资源局报送了《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自治区环保督察中涉及海勃湾区2处历史遗留废弃地完成治理申请销号的函》,2座历史遗留矿山于2022年3月23日完成治理工作,2022年4月15日通过专家验收。

二是乌达区于2022年11月10日,向市自然资源局报送了《乌达区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及无主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销号的函》,2座历史遗留矿山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治理工作,2022年8月30日通过专家验收。

三是海南区于2023年10月26日,向市自然资源局报送了《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及无主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销号的函》,12座历史遗留矿山于2023年10月15日全部完成治理工作,并通过专家验收。

呼珠不沁希勒历史遗留矿区治理情况。海南区按照《呼珠不沁希勒石灰石矿区综合治理方案》将治理区划分为4个项目区进行精准治理。累计完成投资1.22亿元,共拆除58处建(构)筑物、38处225孔废弃窑,已拆除房屋、窑体、构筑物等约8万平方米、清理固废694万立方米、平整场地126.585万平方米、覆土87万立方米。6月29日海南区政府组织专家对治理区进行了初步验收,10月15日,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治理完成情况开展实地核验,4个项目区已全部完成治理并通过专家验收。

4

2019年3月,海南区区长办公会议同意《二贵沟铁矿矿山治理初步设计方案》,但至今未实施。

海南区委、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海南区人民政府分别于2022年7月、2023年1月完成《海南区二贵沟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和《海南区二贵沟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方案补充设计》,并按照方案开展治理。目前,二贵沟矿区主体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累计完成治理面积6.6平方公里。2023年7月11号属地政府组织专家对治理区开展初验工作,并通过专家验收。2023年7月28日,乌海市自然资源局邀请相关专家对乌海市海南区二贵沟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效果进行了实地核验,专家组在现场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的基础上,对比实地治理效果,经专家组讨论,该项目基本达到预期治理效果,通过专家核验。

5

煤矿企业违规建设排土场。全市现有29家在产煤矿共93个排土场,排土场占地面积27.2平方公里,均未履行用地审批手续,违反《土地管理办法》规定,自然资源部门履职不到位,对违法违规用地从未进行过查处。

各区委、区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已完成矿山排土场乱占乱放排查,共排查出24家露天煤矿38个外排土场,全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截至9月30日,上述排土场违法占地面积共计714.315634万平方米(其中94.9442万平方米已撤案,剩余619.371434万平方米),罚款金额为5190.741566万元(其中189.8884万元已撤案,剩余5000.853166万元)。21家违法企业已缴纳罚款4938.371666万元,2家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已撤案,1家(乌海市海鑫摩尔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罚款金额62.4815万元)暂未缴纳罚款,已移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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