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9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的规定,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加强信息化利用和队伍建设,贴近公众需求,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政务公开透明,较好完成了2020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2019年1月28日,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推进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乌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等要求,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的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的职责,市水务局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职责,以及市农业局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内设11个科室,所属事业单位6个。业务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废辐射与化学品监督管理科、审批科、科技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管理科、机关党委。

  (二)根据规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定》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认真做好了政府信息梳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市生态环境局最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章)及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等,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基础。

  (三)根据政府的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完善组织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切实有效组织推进;注重落实制度,确保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严格保密审查,做好监督保障,从信息发布流程、审核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转;强化教育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提高业务水平。

  (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浓厚氛围。大力促进环保公众参与,坚持利用“4.22”地球日、“6.5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促进环保公众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1

   +76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1

  3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585798.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随着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对生活环境质量愈发关注、对环境信息需求也日益增长,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改进情况:2021年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望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专门性培训,进一步统一信息公开标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对局非涉密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完善电子政务水平,增强信息分类,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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