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8月3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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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年产800吨C1202等项目 |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 | 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八思巴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改扩建项目概况 改扩建项目拟建地址位于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空地及依托现有车间。现有厂区东侧为园区规划北三街、厂区南侧为北七路、西侧为西环路、北侧为北五路(目前均为空地)。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55'38.55",北纬39°8'43.61"。 项目名称: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年产800吨C1202等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地址位于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厂区东侧为园区规划北三街、厂区南侧为北七路、西侧为西环路、北侧为北五路(目前均为空地)。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55'38.55",北纬39°8'43.61"。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500吨HMPCA、800吨C1202、3000吨YTE751、5000吨YTE759、30吨Fluolead、800Nm3/h甲醇制氢以及联产16334吨30%盐酸、2000吨氯化钾、6018吨氯化钠。 新建1204车间主要生产800吨C1202、新建1217车间主要安装800Nm3/h甲醇制氢装置;500吨HMPCA生产利用现有1202车间;3000吨YTE751、5000吨YTE759、30吨Fluolead生产利用现有1109车间、1110车间、1111车间,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主要依托一期、二期工程。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642.3万元,流动资金3357.7万元。 占地面积:本项目在永太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 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20人,其中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20人,生产人员100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7200小时(300天),每天生产24小时,生产人员采用四班三运转制,每班工作8小时。 | 1、废气 (1)工艺有组织废气 ①各车间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为永太公司三期项目,新建及依托的车间采取废气措施与一期、二期项目相同。由于厂区产品种类较多,相应的废气种类也较多,生产工艺废气主要包括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及有机废气,设计将各类废气分车间集中处理后再送入厂区RTO装置进行燃烧。针对工艺废气中所含污染物的种类,在车间分别设置“(泵后冷凝)+车间冷凝+一级碱吸收+(一级酸吸收)+一级水吸收装置”(对于减压操作,在车间冷凝器前、真空泵后增加泵后冷凝,对于排放碱性气体的车间增加一级酸吸收),每个生产车间设置1套集中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气再汇入厂区相应的RTO装置(一期RTO、二期RTO)进行燃烧处理,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限值要求。 ② RTO尾气 RTO废气采用“一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处理RTO尾气,处理后的废气经1#、2#排气筒排放,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排放限值要求。 ③氯化盐焚烧废气 本项目氯化盐焚烧装置依托一期工程1105车间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设施,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半干急冷除酸塔+烟气反应器+袋式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石墨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5#排气筒高空排放,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 (2)公辅工程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三级臭氧氧化喷淋工艺处理后,经10#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均可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②储罐区 各储罐物料装卸过程设置气相平衡系统,减少储罐大呼吸排放量;此外,各储罐均设置氮封,液体罐区一(1137)和液体罐区二(1143)分别设置一套冷凝装置,采用7ºC冷冻水作为冷却介质,将挥发的有机物冷凝处理后,经总管输送至一期RTO焚烧处置。 (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及管理要求,按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执行。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高含盐有机废水先在相应的生产车间内蒸发除盐(有些废水呈酸性,进入之前进行中和调节),根据本项目含盐废水量并结合依托厂区一期、二期车间废盐水量,本项目1204、1202车间新建设1套2.5m3/h蒸发脱盐装置,其他车间依托原有2.5m3/h蒸发脱盐装置。蒸发冷凝水再进入相应的厂区污水处理站(一期、二期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其他各类废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一期、二期污水处理站)。 厂区设置2座污水处理站,分别为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和二期工程污水处理站,其中一期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500m3/d,二期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3500m3/d,均采用“分质预处理+臭氧氧化+厌氧+耗氧+缺氧+耗氧+反硝化”的工艺进行处理。 废水经上述工艺处理后,满足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指标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 (1)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蒸馏釜残液、精馏釜残液、废盐、废溶剂、废催化剂、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库,不再新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有偿清理,均得到了合理处置。 (3)暂存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依托一期工程危废暂存库1141、1142,其中1141库占地面积750m2,1142库占地面积4500m2。每平方米危废库面积约能储存0.7t的危废,一期工程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为16080.68t/a,所需暂存面积为766m2,二期工程危废产生量为42488.3t/a,所需暂存面积为2024m2,剩余面积1710m2。本次工程危废产生量为20151.54t/a,所需面积约960 m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设置。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引风机、泵类、离心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噪声源强约70~95dB(A)。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主要依据各设备噪声特性,采取建筑隔声和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低噪声措施。一般性建筑隔声量为10-15dB(A),仅通过门窗的隔声量为5-10dB(A);对电机隔声罩隔声为5dB(A),消声器隔声量约30~40dB(A)。采取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5、总量指标 项目总量建议指标为二氧化硫0.809t/a,氮氧化物7.394t/a,挥发性有机物8.34t/a。COD:31.83t/a,氨氮:0.086t/a,其中COD及氨氮计入低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6、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医药中间体、材料中间体,其中C1202(3-(三氟甲基)-5,6,7,8-四氢-[1,2,4]三唑并[4,3-α]吡嗪盐酸盐)、YTE751(4-氟-[1,3]二氧环烷-2-酮)、Fluolead(4-叔丁基-2,6-二甲基苯基三氟化硫)属于含氟精细化学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中“十一 14、含氟精细化学品和高品质含氟无机盐”;HMPCA(3-羟基-4-甲氧基吡啶-2-羧酸)、YTE759(1,3-二氧杂环戊烯-2-酮)、甲醇制氢工艺、设备及建设规模均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经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105-150303-04-01-751205,同意项目备案。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7、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产业集聚北区,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预留用地上,用地性质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用地符合《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功能定位为: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精细化工和聚氯乙烯深加工基地…。产业集聚北区主要包括7个产业组团:化工新材料产业组团、精细化工产业组团、塑料制品加工产业组团、模具及金属加工产业组团、光伏中下游产业组团、高新技术产业组团和机械装备制造及零部件产业组团。本项目产品为医药中间体、材料中间体,属于精细化工项目,位于精细化工组团,符合园区功能定位。故项目选址合理。 3.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经过环境影响分析,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8、环境风险 (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有液氨、甲醇、盐酸、二氯乙烷、乙酸乙酯、甲基叔丁基醚等。 (2)根据风险预测结果,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本项目甲基叔丁基醚、甲醇、液氯储罐泄漏事故发生后,毒性终点浓度-1、-2最大影响范围内无村庄敏感点;二氯乙烷储罐泄露火灾释放氯化氢后,毒性终点浓度-1、-2最大影响范围内无村庄敏感点,但释放光气毒性终点浓度-1、-2最大影响范围内有东方红二队、猪场湾、一棵树三队、巴音陶亥二队一棵树二队、新渠村庄。因此,在厂区二氯乙烷泄漏引发火灾事故发生时,环境风险防范区内的以上村庄人群应作为紧急撤离目标,确保及时撤离至安全地点。 (3)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水经事故池收集后分批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不会进入周边6.5km的黄河;根据地下水环境风险预测结果,风险状况泄漏情形下污染晕迁移范围内无饮用水井相关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4)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大大降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项目事故所造成的风险是可接受的。 9、公众参与 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采用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项目反馈意见。由此可知,周边群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持肯定和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 该项目已由内蒙古项目已经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予以备案;选址合理,符合当地规划;在采取合理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满足环境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区环境可以承载本项目的建设。因此评价认为,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2 | 内蒙古振华钛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00吨航空航天级高端海绵钛项目 |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 | 内蒙古振华钛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内蒙古振华钛业有限公司公司厂址位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内,厂址南侧、东侧、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园区道路。本项目总投资为60052.79万元,设计环保投资为3547.08万元,占总投资5.96%。 (1)项目名称:内蒙古振华钛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吨航空航天级高端海绵钛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 (4)建设规模:拟建规模为10000t/a海绵钛;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60052.79×104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3547.08×104元,环保设施投资占工程建设投资5.96%; (6)产品方案及规格:主要产品海绵钛为1×104t/a,纯度99.7wt%;副产品四氯化钛产量为2.0808×104t/a,纯度99.96wt%,钛合金3000t/a;盐酸747.43t/a;硫酸617t/a。 (7)工作制度:本项目按装置建制,管理人员一般为8小时工作制,生产岗位班制沿用4班3运转,年操作时间7920小时; (8)劳动定员:本项目所需劳动定员为360人; (9)工程进度:建设期24个月; (10)项目组成:本项目主要工程主要由有氯化车间、还原蒸馏车间、镁电解车间、VAR炉熔炼钛及钛合金锭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包括:钛锭产品仓储区、海绵钛仓储区、四氯化钛储罐区、三废处理区、成品挑选区、设备维修区及行政办公等组成。具体见表1。 2.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六个车间,分别为:氯化及精制车间、还原蒸馏车间、成品破碎包装车间、电解车间、钛锭熔炼区、钛锭锻造区;另外配套主体工程分别建设有废水处理站以及固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等环保工程。根据产品生产的生产过程、产品种类及环保治理措施等方面统筹考虑,合理布置,将基本相同的工艺过程安排在同一车间,各污染物分车间统一收集并进行治理,最终汇总到全厂污水及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做到合理处理处置,确保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 1、废气 ⑴上料粉尘 拟建项目高钛渣粉、石油焦上料粉尘,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尾气中粉尘的浓度≤10mg/Nm3,处理效率99.5%,处理后废气通过高15m排气筒排空,排放速率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⑵氯化车间和精制车间产生的废气 氯化车间氯化炉及精制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由CO、CO2、HCl、Cl2构成,对该废气采用三级水洗+一级碱性(NaOH)溶液淋洗,净化后的废气经1根38m高的排气筒排放。精制工序产生的不凝气与氯化尾气一并进行处理。Cl2、HCl排放浓度可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⑶镁电解车间氯气液化时产生的废气 镁电解工序采用引进90-165kA双极性电解槽,密封性好,电流效率高,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仅在非正常工况下氯化系统不能完全消耗电解氯气需液化处理时产生少量含氯废气,该部分废气采用一级清水+一级碱液淋洗净化,净化后的废气经25m高的排气筒排放,Cl2排放浓度可满足《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⑷无组织废气 原料库中物料均采用密封桶、袋包装,盐酸、硫酸等贮存在单独设置的储罐,采用密封的立式固定顶罐,各储罐呼吸口均接入氮封装置,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 产生。 2、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以用水的80%计,则本工程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8m3/d)9504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输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循环水排污量为4.34m3/d(1432.2m3/a),废水内含有的污染物主要为盐分、CODcr等。废气处理系统三级水洗产生的盐酸作为副产品外售,碱洗产生的废液1976.5t/a(5.99m3/d)。化验室排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水,纯水制备率为0.8,排水量为175m³/a(0.53m3/d);化验废水用水量为700m³/a,损失量为140m³/a,排放量为560m³/a(1.70m3/d)。冲渣废水108695.40m3/a(329.38m3/d)。废水均排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有85826.4m3/a(260.08m3/d)回用于冲渣,11286m3/a(34.20m3/d)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标准为《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8-2010)表2排放限值。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事故池、化工库、设备维修间、氯化车间、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设为重点防渗区,生活区域、供水、供电区域不防渗,其他设为一般防渗区。另外厂区布设4口监测井,N1监测点布置在厂区上游,用于监测厂区地下水天然背景浓度,N2、N3、N4分别布置在厂区下游、罐区下游及污水处理站的下游。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氯化炉渣 本项目沸腾氯化炉重力及旋风除尘产生废渣采用回用水对其进行冲洗,渣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污泥排至园区渣场填埋处置。 (2)还原蒸馏尘渣 本项目还原蒸馏尘渣量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89-2020),属于钢铁、有色冶金等行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其他冶炼废物(分类代码59),送园区渣场填埋处置。 (3)电解渣 电解升华物主要为少量挥发的氯化镁、氯化钙等,经刮板链刮入溶解槽,定期加水溶解,经酸泵排出酸性污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污泥排至园区渣场填埋处置。 (4)锻造废料及钛合金生产废料 项目锻造产生的废料及钛合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送渣场填埋处理。 (5)污水处理厂污泥 本项目沸腾氯化炉重力及旋风除尘产生废渣、电解升华物全部通过回用水冲渣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产生的压滤污泥属于一般固废,送园区渣场填埋处置。 (6)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铜丝清洗产生的废盐酸,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 (7)生活垃圾 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新建一座固体废物库,占地面积为360m2,位于厂区东南侧,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要求建设。 新建一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360m2,位于厂区东南侧,固废库南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风机等,由于生产规模扩大,产生噪声设备发生了变化,因此,必须采取一定的降噪隔音措施:在建筑上都采取强化隔声处理;噪声较大的设施均由厂房、隔声材料隔声,设备安装消声器;选购低噪声设备;设计中,采取防振、防冲击装置,以减轻振动噪声;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安装柔性接头;厂界外侧种植高大树木作为防护林带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采取这些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控制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要求,使区界内噪声控制在60~80分贝以内(昼、夜间)、界外控制在50~60分贝以内(昼、夜间)。 5、总量指标 项目总量建议指标:颗粒物0.32t/a;COD:22.02t/a,氨氮:0.44 t/a,其中COD及氨氮计入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6、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相符性 内蒙古振华钛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吨航空航天级高端海绵钛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属允许类,符合产业政策。 项目最终产品“钛及钛合金”是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钛及钛合金制造。 2)项目已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10月19日《关于内蒙古振华钛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吨航空航天级高端海绵钛项目备案告知书》予以备案。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地方行业发展规划。 7、厂址选择 项目厂址位于乌海市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北区内,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用地规划;距离居民区较远,周围居民无反对意见;通过预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址选择合理。 3.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经过影响分析,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8、环境风险 通过危险性识别本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由于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为其他企业,环境风险保护目标距离较远,且通过风险预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通过环境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能够将本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9、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已由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10月19日予以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厂址选择合理;采用的环保标准正确,其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并达标排放。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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