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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作者: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1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114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4日-20211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9983612022479

  传    真:0473-3998361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21窗口         编:01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总投资760619.22万元,环保投资56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4%

1)项目名称: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4)建设规模:500t/a焦炭、甲醇60t/a、液氨20t/a、煤焦油26.75t/a、粗苯9.09t/a、硫铵7.42t/a、硫磺1.46t/a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60619.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4%

6)工作制度:焦化工段年操作日为365d24h连续运行,年操作小时数为8760h,干熄焦及配套装置年操作时间为8280h,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年操作时间为8000h.主要生产装置采用四班编制三班运行、维修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采用白班兼值班制、行政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为白班制;

7)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860人;

8)项目组成:本项目设计规模为4×2×55孔,选用6.25mYJL6253D-II型捣固焦炉(炭化室平均宽530mm,高6250mm、双联火道、废气循环、下喷、蓄热室分格、多段加热、复热式捣固焦炉)八座;熄焦工艺采用干法熄焦工艺,干熄焦装置检修期间启用备用湿熄焦装置;煤气净化装置包括冷凝鼓风系统(初冷器单元、电捕焦油器单元、焦油氨水分离单元、鼓风机单元)、脱硫脱氰单元、硫铵单元、蒸氨单元、终冷洗苯单元、粗苯蒸馏单元;甲醇生产装置包括焦炉气脱油脱萘预处理、焦炉气贮存气柜、焦炉气精脱硫、纯氧转化、焦炉气及转化气压缩、甲醇合成及甲醇精馏工序;液氨生产装置包括:氨合成气压缩、氨合成、PSA、冷冻站等。全厂配套建设供电系统、给排水管网、循环水系统、脱盐水装置及制冷站、空压站、综合储罐区、甲醇罐区、液氨罐区、贮煤场、辅助材料及产品库房等。具体见表1

2.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1.废气

储煤场

本项目储煤场采用全封闭储煤棚,可有效减少煤尘的面源污染。此外,贮煤场设有固定管道水喷洒系统,定时对煤堆表面进行水喷洒,润湿煤堆表面达到一定深度,防止煤尘的无组织排放。备煤系统的运煤、上煤、配煤工段的皮带、煤仓、煤塔等设备及建构筑物均为全封闭设置,有效减少煤尘的无组织排放。

储焦场

本项目储焦场采用全封闭储焦棚,可有效减少焦尘的面源污染。此外,储焦场设有固定管道水喷洒系统,定时对焦炭表面进行水喷洒,润湿焦炭表面达到一定深度,防止焦尘的无组织排放。

破碎车间

破碎车间设置袋式除尘器对含尘废气进行除尘,除尘效率在99.7%以上,废气经除尘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此外,本工程在煤堆场设有固定管道水喷洒系统,对煤堆表面进行水喷洒,润湿煤堆表面达到一定深度,防止煤尘飞扬。配煤仓和煤塔顶部的加煤层设有自然通风孔,卸煤槽及地下通廊设有机械通风,以改善工人的操作条件。在每台皮带输送机的头部护罩及尾部导料槽都设有单独的除尘装置,避免了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装煤废气

焦炉装煤时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有:烟尘、BapSO2等。推焦烟气采用干式除尘地面站净化工艺,设4套装煤推焦除尘系统。装煤除尘治理系统由高压氨水系统、炉顶导烟车导至相邻碳化室和炉头烟地面除尘站组成,炉头烟地面除尘站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率99.7%。净化后的装煤废气中颗粒物可以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中炼焦化学相关限值;SO2和苯并芘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GB16171-2012)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装煤):70mg/m3、苯并芘(装煤0.3μg/m3)

推焦废气

赤热的焦炭从炭化室推出后,发生破裂,使产生的烟气及焦尘散发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有烟尘、SO2H2S等。推焦烟气采用干式除尘地面站净化工艺。设4套出焦除尘系统。由设在推焦机上的集气罩捕集,经集尘干管送入干式除尘地面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净化率99.7%。净化后的推焦废气中中颗粒物可以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中炼焦化学相关限值;SO2和苯并芘按照《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GB16171-2012)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推焦):30mg/m3

干熄焦烟气

干熄焦废气采用氨法脱硫和布袋除尘器处理。设4套出焦除尘系统,采用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废气经30m排气筒排放。净化后的干熄焦废气中颗粒物和SO2均可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中炼焦化学相关限值。

备用湿熄焦烟气

每年干熄焦480h检修期间启用备用的湿法熄焦,熄焦时产生的水汽从熄焦塔顶部出口排至大气中,在水汽中夹带焦尘等大气污染物,熄焦塔内设双层折流板及水雾捕集装置除尘,除尘效率85%

筛焦废气

该系统主要污染物为焦尘,控制措施为:运焦通廊、转运站及筛贮焦楼均为封闭式,防止焦尘外逸;筛焦工段各转运站落料点及筛贮焦楼设置机械除尘装置控制焦尘外排,采用袋式除尘器,其除尘效率达99.5%13个焦炭转运站顶部各设1套除尘系统,净化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筛焦楼净化废气共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经过225m排气筒排放。除尘净化后筛贮焦含尘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焦炉烟气

焦炉共设置4套焦炉烟气处理措施,采用“SDS干法脱硫+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净化工艺,净化废气分别经150m烟囱排放。其中脱硫效率95%、脱硝效率85%,净化后的焦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2中炼焦化学相关限值(颗粒物(焦炉烟囱):15mg/m3SO2(焦炉烟囱):30mg/m3NOx(焦炉烟囱):150mg/m3)

煤气净化系统

硫铵工段硫铵干燥器排放的尾气经旋风除尘器扑集夹带的细粒硫铵结晶后,由排风机抽送至水浴除尘器进行湿式再除尘,颗粒物去除效率95%,氨去除效率96%,除尘净化后干燥尾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脱硫再生塔顶尾气经酸洗、碱洗、水洗后,脱除其中的酸雾后经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脱硫工序(溶液循环槽、事故槽、硫泡沫槽)各槽的放散气经引风机加压送焦炉烟囱排放。

煤气净化装置采用压力平衡系统,用管道将各单元贮槽及设备的放散口与负压管道连接在一起,放散气引入鼓风机前的煤气管道内,避免放散气外排。

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工艺处理,经过15m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90%,去除效率90%。净化后的污水处理站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

2.废水

本工程设置生化污水处理、清净下水和浓盐水处理3个系统,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进行严格的清污分流。对于冷鼓、蒸氨、水封、化验、生活等产生的含有较多污染物的废水,着重于处理后充分回收、综合利用。对于设备冷却水、工艺冷却水及脱盐水站排水等相对清洁的废水则重在加强循环利用,最大限度的节约新鲜水用量。

生产、生活污水排水系统

预处理及生化处理站最大处理能力为550m3/h,主要处理焦化系统产生的蒸氨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经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废水进入深度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本项目全厂生产用水。

清净下水排水系统

中水处理站设计最大处理能力450m3/h,本系统清净下水主要来源于化产循环水系统、制冷站循环水系统、软水站排水,排入深度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于本项目生产用水。采用的工艺为多介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处理后的中水水质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 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指标要求,处理后清水全部用于循环水补水。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备煤转运站除尘灰、预粉碎系统除尘灰、粉碎系统除尘灰;机侧地面除尘站除尘灰、推焦除尘站除尘灰、干熄焦除尘站除尘灰、废脱硝催化剂、湿熄焦装置粉焦、筛焦楼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焦转运转站除尘灰、冷鼓电捕焦油渣、脱硫废液、蒸氨塔沥青渣、酸焦油、硫铵干燥除尘灰、洗油再生残渣;甲醇生产过程产生的循环水旁路净水器产生的废吸附剂废吸附剂、焦炉气脱油吸附剂、焦炉气脱萘吸附剂、焦炉气脱苯吸附剂、铁钼催化剂、焦炉气脱硫吸附剂、转化催化剂、脱硫剂、合成塔触媒;液氨生产过程产生的PSA装置废分子筛、氨合成废催化剂;空分废分子筛、蒸发结晶的废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和化学污泥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暂存库房采取全封闭设计,地面水泥硬化,具有防渗、防雨、防风、防晒等功能。库房具体设计指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本工程新建1座占地面积为1008m2危险废物暂存库房,用于储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该危废暂存库房采用全封闭建设,各类危险废物分别采用密封桶装收集、分区放置。本次评价要求该库房采取全封闭设计,地面水泥硬化,具有防渗、防雨、防盗、防风、防晒等功能。危废暂存库房具体设计指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36号修改单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地面与裙角均采用坚固、耐腐蚀、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地面硬化、耐腐蚀并确保表面无裂痕。地面及裙角基础防渗,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综上,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理,对外环境无不良影响

4.噪声

本工程主要声源有破碎机、振动筛、捣固机、空压机、制冷机以及各类风机和水泵等,噪声值为85~100dB(A),但仅局限在车间内环境,对厂区外影响不大。经选择低噪音设备、减震支座、加弹性垫、隔音、消音器、隔音操作室等一系列降噪减震措施后,项目噪声值降至80~85dB(A),且项目位于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低碳园区内,2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不会产生影响。同时在厂区道路及院墙沿线种植适合当地环境的绿色立体防噪林带,更加提高了降噪能力。通过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值符合标准要求。

5.总量指标

本项目废气中产生的总量有NOXSO2、颗粒物、VOCS。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NOX622.04t/aSO2186.35t/a、颗粒物219.97t/aVOCS111.9t/a

6、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相符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500万吨/年煤焦化联产60万吨/年甲醇及20万吨/年液氨项目,焦化装置炼焦工序采用双联火道、废气循环、下喷、蓄热室分格、多段加热、炭化室高6.25m的复热式捣固焦炉,炉组规模4×2×55孔;熄焦工艺采用干熄焦,生化处理后的焦化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净化焦炉煤气全部综合利用制甲醇、液氨。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且该项目已取得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为:2020-150303-25-03-035607

2)本项目与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

本次评价本项目与《焦化行业规范条件》(2020 )在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等方面准入条件进行对比,分析得出本项目建设符合《焦化行业规范条件》(2020 )要求。

3)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符合性

根据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内容,该园区分为产业集聚区北区和南区。产业集聚北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塑料制品加工、模具及金属加工、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六大产业。而本项目为煤焦化产业,位于集聚区北区,主要产品为焦炭、甲醇和液氨,园区规划焦化产能为1000万吨、甲醇60万吨。据调查,目前园区并无焦化企业,也无甲醇生产企业,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功能布局,也不会超过园区规划的产能。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要求,也符合规划环评中的相关要求。

4)本项目选址合理性及环境可行性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丰富蕴藏大量煤炭资源。本项目原料煤主要来源为以乌海及鄂尔多斯为主,本项目原料煤来源是有保证的。

本工程厂址周围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学校等敏感点,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距离最近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6.3km,距离黄河为13.3km。本项目按照环评规定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建成投产后,各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环评规定的各项措施并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严格管理的情况下,拟选厂址从环境角度分析可行

厂址选择

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厂址东侧、南侧、北侧均为空地,西侧为加气站。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6.5hm2

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经过环境影响分析,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环境风险

通过危险性识别本项目构成重大危险源,由于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为其他企业,环境风险保护目标距离较远,且通过风险预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通过环境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能够将本项目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7、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已由乌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01106日予以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厂址选择合理;采用的环保标准正确,其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可行并达标排放。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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