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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11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1  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5日-202211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传    真:0473-3998361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15窗口     邮    编:01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扩建项目

乌海市海南区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露天煤矿四采区井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东南45km,处于桌子山煤田公乌素精查区317号勘探线之间,行政区划隶属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管辖。其地理坐标为:

东经:106°5345″~106°5537

北纬:39°1755″~39°2037

矿区专用铁路线与包兰铁路支线海勃湾~拉僧庙相接,109国道从矿区北侧约2km处通过,交通运输十分方便。

项目名称: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2.1Mt/a)扩建

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210万吨/

服务年限:剩余服务年限2.4a

项目投资:煤矿总投资工程金额128858.76万元,其中环保工程7770.81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03%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全矿现有在册职工474人,矿领导班子成员10人,副科级以上安全管理人员59人,职能部室7个,生产区队1个,生产辅助单位4个,地面辅助科室3个,服务单位1个,环境综合治理区队1个。

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

储煤棚防尘

棚内设有5台固定式降尘喷淋洒水设备。

中煤堆场防尘

新建中煤堆场,抑尘方式主要为洒水喷枪,2套装置,安装在煤场两侧。

四采区储煤场

主井口四周设有防风抑尘网。增设雾炮车抑尘,煤炭升井后即刻拉运至储煤棚不在储煤场堆存

道路扬尘

为减小道路对环境空气的污染须采取定期洒水和清扫等防治措施,一般在清扫后洒水,抑尘效率能达90%以上。运输物资的车辆进行清洗,加盖苫布,并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保证其路面处于完好状态,减少扬尘量。

2.废水

综合利用

工业场地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矿井水进入工业场地的污水复用沉淀池,用于井下生产用水和矿区治理洒水抑尘。

地下水防护措施

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防渗措施

垫层C20抗渗混凝土浇筑;池体C30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混凝土浇筑后20mm1:2水泥砂浆底层找平,顶部贴0.9mm厚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外部涂10mm125水泥砂浆抹面压光(掺3%防水粉)防水保护层。

矿井水处理系统采用防渗措施

垫层C20抗渗混凝土浇筑;池体C30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6。为提高水池的不透水性,池内的1:2防水砂浆抹面,应分层紧密连续涂抹,防渗效果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8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危废暂存库采用防渗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库贮存区各建筑物进行坚固的防渗防腐材料修建,地面及裙脚基础垫层+2mm复合土工膜,墙壁防渗防腐衬层高度约为50cm,保证构筑物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

积极调查井田水文地质情况,开展导水裂隙带高度实测工作。

分区防控措施

重点污染防治区

对危废库可采用混凝土池防渗。池体用钢筋混凝土,池体内表面刷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涂料(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m防渗-7 cm/s

一般污染防治区

对于易产生工业、生活废水系统管线的地带及矿井水沉淀处理系统,通过在抗渗混凝土面层(包括钢筋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中掺水泥及渗透结晶型防水剂,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的目的(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 cm/s)。对于混凝土中间的伸缩缝和实体基础的缝隙,通过填充柔性材料达到防渗目的。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收集填埋处置;工业场地设危险废物暂存库,转移运输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

4.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工业场地周围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运输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工业场地主要高噪声源均采取了降噪、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

5.生态

项目建设造成地表植被破坏的,应提出生态修复措施,充分考虑自然生态条件,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选用乡土物种,防止外来生物入侵,构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

对于后期采煤沉陷影响的土地,有复垦条件的,首先进行土地复垦,恢复植被,没有复垦条件的要进行补偿。目前位于井田范围内的采坑和排土场煤矿生态整治目标如下:

对矿山开采及排土过程中形成的边坡实施清理危岩体,消除崩塌、滑坡隐患防治矿区地质灾害工程施工中损坏的植被实施植物恢复措施后,大部分可得以恢复。经绿化后的周边绿化带、道路等在经过12年后,植被基本可恢复。预计整个井田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植被恢复系数在工程完成后23年内可改善至95%左右。矿山工程占用和损毁的土地进行场地整治后复垦和重新利用。对剥离的地段,通过植被治理和恢复,减轻水土流失,后期经实施植树造林后,坡面土层裸露处水土流失强度明显下降,治理后的各裸露面水土流失总量可减少90%以上。

表7                    煤矿生态综合整治区划表

序号

治理规划区

分区特征

整治内容

1

采坑

井田范围内历史遗留煤矿的采坑生态治理面积为163.75hm2

现有采坑不同程度的破坏采取回填平整覆土恢复植被选择适生草种进行补播,如碱蓬、芨芨草等,撒播草籽后自然恢复,保持原有植被覆盖率。现已整治面积95.75 hm2,未整治面积68.00hm2.

2

排土场

井田范围内历史遗留煤矿的排土场生态治理面积为656.75hm2

场地采取平整、覆土、恢复植被选择适生草种进行补播,如碱蓬、芨芨草等,撒播草籽后自然恢复,保持原有植被覆盖率。现已整治面积544.00 hm2,未整治面积112.75hm2.

3

地表沉陷影响区

该区域只受地表沉陷影响,开采各个阶段位置与面积不同,全井田开采后该区域面积达到1.543km2。该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包括草地等。

运营期间对于不同程度破坏的林地采取整地、补植的措施;对于不同程度破坏的草地采取整地、撒播草籽自然恢复的措施。

4

地面设施区

包括工业用地沉淀池等区域,占地类型主要有草地、林地。

在工业场地内、场外公路两侧布设排水沟,并进行场区绿化。

5

矿区道路

矿区道路两侧布设防护林进行植被恢复

神华露天矿企业环境信用承诺书.pdf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公司公参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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