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机构:
为系统谋划乌海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摸清我市温室气体排放基数,支撑碳达峰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现就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编制我市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温室气体排放基数。
二、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开展乌海市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通过收集现有统计数据、开展调研等工作,确定排放源、排放因子及活动水平数据,整理核算能源活动、农业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分领域排放源的排放量,形成乌海市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根据温室气体排放计算结果重点分析,针对乌海市整体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形成结论报告。
三、询价相关要求
由于时间紧迫,故经多方面了解,对在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的服务机构采取发函的方式进行询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三年内单位、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评价;请服务机构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清单及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至我局,本次不接受联合体作为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资料,如业绩、项目案例等内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材料,不接受服务单位报价。
联系电话:0473-2010488
联 系 人:张海贤 王娜
邮寄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号乌海市生态环境局502室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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