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加快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推广应用,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的要求,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自2023年11月6日起陆续正式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除外)事项的统一申报、受理和审批。现将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平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非涉密项目的建设单位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市)申报或直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申报,实行全程网办。涉密项目保留线下审批方式。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市)网址为:http://zwfw.nmg.gov.cn/。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网址为:http://eia.lem.org.cn/#/eia。
二、申报步骤
“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由企业端和管理端组成。企业端用于建设单位提交环评申报,管理端用于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工作。
(一)注册登录。可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系统注册登录:
1.访问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市),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市)进行业务办理,可通过“法人服务”中“部门分类”页面找到需办理的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跳转后点击用户登录下方“点击这里创建账号”进行账号注册,如实填写建设单位相关信息。
2.访问“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申报,点击用户登录下方“点击这里创建账号”进行账号注册,如实填写建设单位相关信息。
注意事项: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者委托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填报的皆须登录建设单位账号。
(二)选定事项。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市)进行业务办理,可通过“法人服务”中“部门分类”页面找到需办理的事项,或者在搜索框搜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关键词后,在搜索结果中点击需要办理的事项,再点击“在线办理”按钮即可跳转至“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企业端。
(三)内容填报。“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需填报的内容和信息较为专业和全面,具体操作步骤参考《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附件1),如有疑问可查阅《建设单位注册、登录与环评申报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的建设单位,须如实、完整填报。
(四)选择审批部门提交。
三、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查询
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可实时查询办理状态。
四、咨询方式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咨询电话:0473-3998361,咨询时间:9:00-12:00、15:00-18:00。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咨询电话:0473-3890056,咨询时间:9:00-12:00、15:00-18:00。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咨询电话:0473-3661122,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30。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咨询电话:0473-6953208,咨询时间:9:00-12:00、14:30-17:30。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低碳产业园区分局咨询电话:0473-8992746,咨询时间:9:00-12:0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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