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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3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3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43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场及周边区域连片治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4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3日-20244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场及周边区域连片治理项目

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矿区

内蒙古京海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海环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灰场及周边区域连片治理,边坡整形,建设护坡工程,坡面建设排水渠,坡底建设排水沟及雨水蒸发池、挡水围堰等,最终排土场顶部覆土种草,最终治理区作为光伏项目预留用地。本项目总投资3786.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4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1.8%

(1)废气

1.本项目治理区所有道路采用炉渣硬化,要求达到平整无浮土,保证湿润不起尘,道路按正常使用量的1.2倍配备6辆洒水车。

2.治理期使用的每2台挖机配备1台高炮水车,确保施工时降低扬尘,本项目共5台挖机,设置3辆10t高炮水车。

3.治理期使用的每台装载机配备1台高炮水车,确保施工时降低扬尘,本项目共2台装载机,设置2辆10t高炮水车

4.排土过程中严禁高落式倾倒,不得超高排放,控制排土场台阶一次排弃高度,分步排弃到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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