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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关于乌海市俊明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重介选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415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示期为2024415日-2024419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66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海市俊明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80万吨重介选煤技改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五虎山洗煤厂北侧乌海市俊明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乌海市俊明煤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首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技改180万吨/年重介洗煤项目。为进一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矸石、煤泥、矿井(坑)水及其他与煤共伴生物的资源化、产业化利用,实现自动化控制,按照《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乌海市新建和实施标准化改造煤炭洗选企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技术指标》等规范标准,将原有浮选工艺技改为重介工艺,通过技术改造后,产能由120万吨/年提升至180万吨/年。本项目不新增占地,新上精煤脱介筛、中煤脱介筛、精煤磁选机、浮选机、精煤压滤机等设备,增加原煤棚1个,追加建设资金1.5亿元,追加后项目总固定资产达2亿元。

  • 废气

该项目原煤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分别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布袋除尘器去除效率均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道路运输扬尘通过“清洁路面+晒水抑尘”措施,效率80%,可有效抑制粉尘。

原煤储库、精煤储库、中煤储库、煤矸石储库、煤泥储库均为全封闭棚,同时原煤储库采用炮雾抑尘措施,其他储库采用喷淋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少,同时通过及时清扫等,排放至厂界外的量很少,可以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洗煤循环水经浓缩机浓缩后全部回用,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71.8m3/a,项目区设水冲厕所,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抑尘用水,不外排。项目无废水直接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噪声

该项目实施后,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两方面入手。

(1)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2)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引风机等空气动力噪声源,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以阻隔噪声的传播。(3)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4)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厂房进行隔声;(5)在总图布置时应尽可能少地将噪声设备布设在厂界附近,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同时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同时,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煤矸石、煤泥、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及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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