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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年4月2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422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市帝缘港商砼有限公司H8环保沥青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4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22日-202442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乌海市帝缘港商砼有限公司H8环保沥青生产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铅矿

乌海市帝缘港商砼有限公司

内蒙古元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原有厂区基础之上,新建一座H8环保沥青搅拌站;本项目具体利用现有厂区内西侧办公室、宿舍,并新建料仓、拌合楼生产区等进行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年产沥青混凝土12万吨。厂区所有生产设备均布设在搅拌楼生产区,原辅料矿石粉储存在矿石分罐内,碎石储存在原料棚内分区存放,进出料方式均采用封闭螺旋送料、封闭管道重力输送。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9.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995%

(1)废气

1)原料运输转运粉尘G1

本项目原料碎石和矿石粉进厂的运输车辆采取了苫布遮盖等环保措施,运输过程物料粉尘的产生量极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忽略。

2)1~4#骨料仓粉尘G2

本项目建设有 4 个碎石料仓,碎石堆放在全封闭原料棚内,砂石装卸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3)矿石粉罐粉尘G3

矿石粉罐在进原料过程中产生粉尘,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第二十二章规定,装载矿石粉至罐内的产尘量约为 0.12kg/t•原料。本项目共设有 1 座矿石粉罐,容积为 100t,年消耗矿石粉 1260t,则矿石粉罐产尘量为 0.15t/a。粉尘经仓顶设置的仓顶除尘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重新落至仓内,废气从DA005 有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为 100%,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 0.15t/a。处理效率以99%计,进入DA005 排气筒处废气经风机收集,风机风量为 1000m³/h,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 0.002t/a。

4)进料口粉尘 G4

本项目砂石进料口为半封闭式,进料口上方采用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为 90%。收集后进入 1#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为 99.5%。

5)烘干筒燃烧器废气G5

本项目烘干筒自带燃烧器使用柴油作为燃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柴油实际消耗量约为100t/a,采用燃烧器向烘干滚筒喷入火焰的方式对骨料进行加热。柴油燃烧烟气与烘干筒内产生的含尘废气一同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2#排气筒(DA002)排放。

(2)固废

1)除尘灰

根据物料衡算,本项目1#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S1产生量为2.913t/a,2#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S2产生量为112.773t/a,以上除尘灰收集后均返回搅拌工段,不外排。

2)不合格料

砂石料烘干后筛分选取大小合适的材料进行计量搅拌,会产生不合格的石料。振动筛筛选出来的废石料占石料原料用量的0.01%,本项目废料产生量为11.334t/a,筛分系统产生的不合格料送入溢料棚暂存,定期由供货商厂家回收处理。

3)喷淋塔废液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资料,全年喷淋塔油污的产生量约为 0.3t。这部分为喷淋塔高浓度有机废液含污泥,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属危险废物 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772-006-49(危险特性 T/In)。用防雨、防渗的专用容器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4)废活性炭

项目采用“喷淋塔+低温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沥青烟气,活性炭吸附废气失去净化能力需及时更换,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活性炭更换频率为3个月/次,每次更换量约 0.35t,则全年废活性炭的产生量为 1.4t。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属危险废物 HW0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39-49(危险特性 T)。

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5)废机油、废油桶

项目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需要使用机油润滑,在设备运行、保养检修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17-08)。废机油产生量按年用量的 10%计,本项目机油的使用量约 20kg/a,因此废机油产生量 2kg/a。机油用 10kg 的桶装,运营期产生 2 个废机油桶,空桶重量约为 0.2kg,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

废机油用防雨、防渗的专用容器收集,与废机油桶一起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6)废导热油

导热油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会有轻微的结垢现象,结垢残渣会进入导热油中,对导热性能可能会造成影响。厂区导热油炉和配套的循环管路一次性储存导热油量约1t。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导热油每 5 年左右更换一次,折合 0.2t/a,更换下来的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49-08)。废导热油用防雨、防渗的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7)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以每人每天0.5kg计算,则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5t/a。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集中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定期送往乌海市海勃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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