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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5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7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715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15日-20247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编:016000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14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50万吨石灰石开采加工系统和输送系统及储存系统建设项目(采矿工程)

海南区

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元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50万吨石灰石开采加工系统和输送系统及储存系统建设项目(采矿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西部950m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矿区由9个拐点圈定,面积为1.2242km2。建设规模为年开采250万吨石灰岩矿石。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155.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7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11.38%。

劳动定员:矿山设计在册人员57人,本次采矿不新增人员。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

服务年限: 41.5年。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为石灰石开采系统、供电、供水等其他辅助生产设施系统以及历史遗留区的综合治理。不包括后续的储运、破碎、筛分等加工系统。

1、废气

矿山开采工作面扬尘:潜孔钻机配备干式收尘器,对作业面洒水抑尘,铲装时通过洒水、降低落成高差等措施降尘,矿区已有3台洒水车,每天应保证洒水次数不低于3次,遇到大风天应增加洒水频次。对于非当天开采作业区块以及存量矿石必须铺设防尘网,进行有效覆盖。本项目历史遗留区固废铲装、厂房拆除过程产生的粉尘应及时采取洒水措施。

道路运输扬尘:用洒水车对内外部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速行驶,并对运矿道路外侧进行植树绿化。

表土剥离粉尘:结合矿区现状仅在部分低洼地段有表土分布,表土量比较少,不设置表土场,直接用于矿区覆土绿化。本项目在剥离前对地表进行洒水抑尘,增加表土的湿润度,减少起尘量。

2、废水

1)采场排水

采场排水主要针对雨季暴雨涌入露天采场的涌水。矿区范围内 1149m 标高以上属于山坡露天开采,可随地形标高自然排水。1149-1125m 标高属于凹陷式露天开采,矿区的北侧、东侧已设置截水沟,防治区外的洪水流入采区。采场底部排水采用集中排水方式,自流汇入坑底处集水坑,容积90m3,集水坑积水通过水泵及管道扬至1149m境界封闭圈西侧外200m3沉淀池内,沉淀后净水用水采场抑尘洒水。矿区东北侧道路观景台以南有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峡谷南矿区水泥石灰岩矿设置的挡墙,汇水不会流入矿坑,观景台以北道路内外侧均已有排水沟,排水沟规格均为0.4×0.2m,道路排水沟能够满足排水要求,矿区周边不新建截洪沟。

2)生产、生活废水

洒水抑尘、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办公区位于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行海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项目不设置废石堆场、表土场,全部废石直接拉运至西水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综合利用,表土直接用于矿区覆土绿化;遗留区清理的石灰渣主要成分是石灰石,运至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厂区综合利用;拆除石砖建筑垃圾外售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海南区西卓子山街道办事处环卫公司统一处置。

4、噪声

采场合理选择机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级别,设置减噪隔振消声措施;场外运输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通过减速慢行等。

5、生态

严格控制露天开采工程的活动范围,规范采矿行为,不得越界开采。禁止穿越或跨越自然保护区,不会对保护区内植被产生直接影响。在矿区边界设置标识牌,严禁工作人员破坏矿区范围外四合木等保护植物;矿区范围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四合木,矿区开采过程应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林木采挖移植管理的通知》、《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对矿区范围内的四合木进行异地移栽保护;矿区建设过程中,对露天采场底部及台阶平台进行平整后覆土,覆土后进行恢复植被,种草草籽类型选择拧条、小叶锦鸡儿、苜蓿等,播种方式采用均匀混播。露天采场进行清除危岩体、设置网围栏和警示牌。服务期满后道路进行翻耕、平整、植被恢复,撒播草籽,草籽类型选择拧条、苜蓿、小叶锦鸡儿等。

2

杰特绿能10万吨/BDO废液资源化利用生产3.5万吨THF和年产10万吨NMP项目

乌达区

内蒙古杰特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本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杰特绿能10万吨/年BDO废液资源化利用生产3.5万吨THF和年产10万吨NMP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杰特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位于乌海市乌达区产业园区,内蒙古杰特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厂区东侧为乌海市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南侧为乌阿公路、西侧为内蒙古益泽制药有限公司、北侧为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40'15.87",北纬39°27'36.04"。项目四邻关系见图3.1-1,地理位置见图4.1-1

项目总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7539.8m2(合161.31亩)。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748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65%。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02人,4班3倒制,年工作333天,连续生产,全年按8000h计。

项目进度:工程建设期15个月。

2.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乌海市乌达区产业园区,拟建规模为资源化利用10万吨/年BDO废液、年产3.5万吨THF和年产10万吨NMP。本项目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废气经风机汇集到废气总管后,经“喷淋塔”预处理后送往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置,预处理各污染物去除率为60%,焚烧烟气处理工艺为SNCR脱硝(炉内脱硫)+余热回收+布袋除尘器+软水加热+烟囱,除尘效率99.9%SNCR脱硝效率30%有机物焚烧率99.99%,脱硫效率0%酸性气体去除率99.99%烟囱出口风量为48000Nm3/h处理后的烟气中SO2、烟尘、NOX、二噁英类、氟化氢、氯化氢、CO重金属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3限值,TVOC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1限值,溴化氢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150m高、出口内径0.95m排气筒(DA001)排放。

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和实验室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烟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工艺为“池体等构筑物密闭收集+二级洗涤(水洗+碱洗)+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处理后的氨、硫化氢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限值,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甲类库房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气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工艺废水尾气吸收系统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设备冲洗污水补水、生活污水等,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和内蒙古乌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接管水质标准后,排入内蒙古乌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乌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有釜残塔底废液、废活性炭、焚烧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设备维修废机油实验室废溶剂以及生活垃圾。其中釜残塔底废液、废活性炭、焚烧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设备维修废机油实验室废溶剂等都属于危险废物,釜残塔底废液送焚烧炉焚烧,其他在厂区内危废暂存库临时贮存,最终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

拟建项目通过实施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治理措施后,各厂界预测点的噪声贡献值均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限值要求,项目生产对厂区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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