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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低碳产业园区分局关于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变更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变更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3日-20249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行政中心B座501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非常规水综合利用项目变更项目

(一期)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内预留空地

乌海市高新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哈立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非常规水处理规模5000m3/d,中水浓盐水处理规模2250m3/d总占地面积约为5221m2,非常规水处理工程建设包括1套混凝反应池、絮凝反应池、强制污泥循环系统、沉淀+污泥浓缩池系统、中间水池、超滤水池、RO浓水池、纳滤水池、硫酸盐浓水池、氯化钠浓水池、浓水反渗透池以及配套设施(含过滤、加压设施及仪表、阀门、氯化钠蒸发系统、硫酸钠蒸发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系统安装材料、污泥浓缩及加药系统、高压配电系统);中水浓盐水处理工程包括1套过滤、加压设施及仪表、阀门、蒸发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系统安装材料、污泥浓缩及加药系统。

废气:负压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95%,处理效率90%,运送车辆及时消毒、建设绿化隔离带。

废水:依托污水处理站处理。

噪声:设置消声、隔声、减震装置。

固废:本项目产生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过滤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产生杂质结晶盐定期交由有处理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1584814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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