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9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3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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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利康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医药高级中间体产业链延伸投资项目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 内蒙古利康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内蒙古利康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医药高级中间体产业链延伸投资项目; (2)建设单位:内蒙古利康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行业类别: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5)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6)总占地面积:所在厂区占地面积63257.45平方米(约96亩)。 (7)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1%。 (8)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6人。 (9)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年操作时间为7200小时;实行四班三倒制,每班运行时间8h,每天运行24h。 | 1、废气 (1)氯丙炔生产废气 氯丙炔合成废气G1的SO2产生量为1732.36t/a、HCl产生量为987.99t/a、氯化亚砜产生量为3.40t/a、非甲烷总烃(氯丙炔、DMF、丙炔醇)产生量为3.63t/a,集中收集后输送至尾气吸收装置处理。 氯丙炔水解废气G2的SO2产生量为70.46t/a、HCl产生量为88.00t/a、氯化亚砜产生量为0.17t/a、非甲烷总烃(氯丙炔、DMF)产生量为2.11t/a,集中收集后输送至尾气吸收装置处理。 氯丙炔中和废气G3的非甲烷总烃(氯丙炔、DMF)产生量为2.02t/a,集中收集后输送至尾气吸收装置处理。 氯丙炔精馏不凝气G4的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2.01kg/h,集中收集后输送至尾气吸收装置处理。 氯丙炔前馏分精馏不凝气G5的非甲烷总烃(氯丙炔)产生量为0.10t/a,集中收集后输送至尾气吸收装置处理。 PBC合成废气G6的非甲烷总烃(PBC、三乙胺、丙炔醇、异氰酸正丁酯)产生量为2.04t/a,集中收集后输送至冷凝处理后输送至氯丙炔尾气处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 PBC蒸馏废气G7的非甲烷总烃(PBC、三乙胺、丙炔醇、异氰酸正丁酯)产生量为1.19t/a,集中收集后输送至冷凝处理后输送至氯丙炔尾气处理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 储罐区呼吸废气G8的HCl产生速率为0.52kg/h、氯化亚砜产生速率为1.30kg/h、非甲烷总烃(氯丙炔、DMF、异氰酸正丁酯)产生速率为1.36kg/h,集中收集后除异氰酸正丁酯外的废气与氯丙炔生产废气一同处理,异氰酸正丁酯与PBC生产废气一同处理。 本项目氯丙炔生产废气的治理措施为“深度冷凝+三级降膜水吸收+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PBC生产废气治理措施为“深度冷凝后输送至氯丙炔尾气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一步处理后共同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气中SO2的排放浓度为125.30mg/m3,排放速率为2.51kg/h,排放量为18.04t/a;HCl的排放浓度为1.20mg/m3,排放速率为0.02kg/h,排放量为0.17t/a;氯化亚砜的排放浓度为2.16mg/m3,排放速率为0.04kg/h,排放量为0.31t/a;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32.53mg/m3,排放速率为0.65kg/h,排放量为4.68t/a,处理后废气中HCl、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氯化亚砜无排放标准。 2、废水 (1)氯丙炔生产 分层酸液(W1)约1.38m3/d(0.06m3/h,414m3/a),分层碱液(W2)约0.58m3/d(0.02m3/h,174m3/a)。分层酸液全部作为降膜水吸收装置补水,分层碱液全部作为碱液喷淋吸收装置补水。 (2)尾气处理 分离冷凝水(W3)约0.73m3/d(0.03m3/h,219m3/a),全部作为降膜水吸收装置补水。 (3)生活用水 生活污水(W4)约3.46m3/d(0.14m3/h,1038m3/a),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4)循环水站 循环水系统排污(W5)约4.56m3/d(0.19m3/h,1368m3/a),排入厂区现有废水池经MVR蒸发器处理后回用生产。 (5)抽真空装置 水环真空泵排污(W6)约0.18m3/d(0.01m3/h,54m3/a),排入厂区现有废水池经MVR蒸发器处理后回用生产。 3、固废 氯丙炔精馏釜残产生量为66.89吨/年,属于危险废物,桶装后在危废暂存库内分隔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氯丙炔前馏分精馏釜残产生量为4.01吨/年,属于危险废物,桶装后在危废暂存库内分隔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产生量为33.02吨/年,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库内分隔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PBC蒸馏釜残产生量为27.08吨/年,属于危险废物,桶装后在危废暂存库分隔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矿物油产生量为2.50吨/年,属于危险废物,桶装后在危废暂存库内分隔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工业盐产生量为2.83吨/年,现有工艺产生工业盐经企业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向废水池排入的冷却循环水排污、水环真空泵排污水质简单,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重金属等,因此本次评价仍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吨袋包装后在工业盐库内暂存,定期外售。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94吨/年,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4、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水泵和排风机等,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使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预防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2 | 乌海市启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苯肼等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工程) | 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 | 乌海市启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乌海市启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苯肼等精细化工产品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乌海市启创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坐标106.69043737°E,39.45647504°N。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年产30000吨焦亚硫酸钠、15000吨亚硫酸氢钠、15000吨亚硫酸氢铵、10000吨亚硫酸钠生产线及其配套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二期建成2000吨盐酸苯肼、3000吨苯肼、副产品8000吨氯化按及硫酸铵生产线及其配套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本次评价仅对项目一期工程进行评价,二期工程另行评价。 建设规模:本项目年产30000吨焦亚硫酸钠、15000吨亚硫酸氢钠、15000吨亚硫酸氢铵、10000吨亚硫酸钠生产线及副产硫酸。 项目投资:16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125%。 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9740.20m2。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30天(7920小时),每天生产24小时,三班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制备生产线硫磺破碎上料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亚硫酸氢铵生产线反应废气经水吸收塔预处理后与焦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生产线反应废气、亚硫酸钠生产线反应废气排入车间反应尾气喷淋塔采用二级碱喷淋工艺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生产线和亚硫酸钠生产线的干燥、筛分、包装含尘废气经各自生产线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二氧化硫制备生产线储酸桶废气,焦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生产线化碱废气、离心废气,亚硫酸钠生产线配碱废气、离心废气,亚硫酸氢铵生产线产品储罐废气合并排入车间干燥尾气喷淋塔采用一级碱喷淋工艺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综上所述,结合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效率及产排污分析可知,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SO2、NO2、硫酸雾、氨均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度。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经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乌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回用的废水主要为车间尾气碱喷淋废水和亚硫酸氢铵水吸收废水,车间尾气碱喷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钠盐和亚硫酸钠盐,该部分废水回用至焦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工段化碱用水,根据类比同类项目,生产过程中该部分废水不会影响后续生产及产品品质要求,其中的钠盐成分也可参与反应,不会造成钠盐的累积,所以车间尾气碱喷淋废水回用可行;亚硫酸氢铵水吸收塔废水回用于亚硫酸氢铵配碱工段,碳酸氢铵常温下不分解,所以本次考虑氨的挥发较小,且氨与与水和二氧化硫反应可生成亚硫酸氢铵,水吸收塔吸收氨后定期送入配液桶替代部分溶解碳铵的补充水,进而进入反应塔中参与反应,水吸收塔中定期补充新鲜水,不会造成氨的累积,所以本项目亚硫酸氢铵水吸收塔废水回用可行。 本项目正常生产工况下无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仅在设备、泵、阀、管道泄漏时会冲洗泄漏的料液,冲洗水自流到废水桶收集后回用于化碱,本项目考虑泄漏的料液及冲洗废水产生量为3.5t/次,年泄漏按照5次计算,则全年产生量为17.5t/a。该部分废水产生后经收集到废水桶中,回用于化碱,该部分废水产生量较小,主要为焦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工段的原料料液以及少部分冲洗水,收集后限流回用于化碱,不会影响后续生产及产品质量,所以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设备及地面冲洗水回用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均可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防治措施可行。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因此本项目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工作,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和受声者保护三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如下: ⑵对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分不同情况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及吸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⑶对可能产生噪声的管道,特别是泵与风机连接的管道采取柔性连接的措施,泵与风机基础设减震垫,以控制振动噪声。 ⑷合理布置主厂房,使噪声源相对集中,便于噪声控制。对于中央控制室、操作室等采用隔音的建筑材料。 ⑸总图布置上将生产区与行政办公、生活区分开,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及绿化带吸声降噪作用,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⑹各建筑物均应采用隔声门、隔声窗,保证隔声量大于20dB(A)。 ⑺放置高噪声源的建筑物内装置应采用高吸声材料以降低噪声影响。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全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降温罐罐底沉淀灰、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工序,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焚硫炉炉渣、化验废液以及失效药剂、废润滑油以及生活垃圾。本项目焚硫炉产生炉渣,废物代码SW03,外送至水泥厂等建材公司综合利用或送至园区填埋场填埋处理,焚硫炉渣每年清理一次,清理后及时运送出厂,不在厂内暂存,若遇到无法及时运出的情况,将焚硫炉渣暂存于硫磺库内。降温罐罐底沉淀灰每年清理一次,与硫磺一起进入焚硫炉内回用。硫磺预处理除尘灰清理后与硫磺一起进入焚硫炉,干燥尾气除尘灰返回各自生产工段均不外排。本项目实验室产生废弃化验样品、废试剂瓶、化验废液以及失效药剂,设备维护产生废润滑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以上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物全部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措施可行。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本项目共布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监测井Z1布置在厂区地下水上游,用于监测地下水各监测指标的背景浓度,并与下游监测井进行对比;监测井Z2布置在本项目1#、3#车间地下水下游厂界处,监控生产车间污染物是否发生泄漏,并控制地下水溶质迁移路径;监测井Z3布置在事故水池下游厂界处,监控事故水池泄漏,一旦发生泄漏,可及时观测到地下水污染情况,并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地下水污染范围。 监测指标:K+、Ca2+、Mg2+、CO32-、HCO3-、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挥发性酚类、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 监测频次:监测井Z1每年枯水期监测一次,监测井Z2、Z3每半年监测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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