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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年9月19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9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4919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宝骐炭材料有限公司包覆沥青装置产能扩充研究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9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19日-202492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乌海宝骐炭材料有限公司包覆沥青装置产能扩充研究项目

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

乌海宝骐炭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祥砳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厂区空地建设一套年产1200吨的特种沥青可切换生产2种产品(200-210℃的包覆沥青和150-170℃的特种石墨沥青)生产线装置,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其他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利用厂区现有的设施,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2400吨特种沥青。 改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089.89万元,环保设施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7.34%。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次扩建项目特种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沥青中间槽调质废气、调整槽调质废气、冷却成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苯并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各油槽废气及冷却成型废气经3#排气洗净塔冷却冷凝及洗涤除去其中的凝缩油,再经真空机组抽吸后送入一期4#排气洗净装置,与一期预处理后废气、焦油项目废气合并进入TO炉处理系统,经“油洗+碱洗+TO焚烧炉”处理后经1根15米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设备及管道均采用全密闭设计,冷却成型工序采用负压操作,对于废气产生部位配置相应处理设施,但不可避免会有少量的废气逸出,通过加强密封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

(2)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设备有沥青泵、洗油泵、真空机组、鼓风机、水泵、输送机、振动给料器等。噪声声级在75~95dB(A)之间。本项目设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及减振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等措施,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减小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

(3)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污水管网排至现有厂区现有污废水池(216m³)收集后不定期送往内蒙古黄河工贸集团千里山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化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该公司的生产补充用水,不外排。

(4)固废

设备在维修保养过程中会产生废矿物油依托“30万吨焦油深加工项目”危废库储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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