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30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66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国能乌海能源乌达煤炭加工有限公司铁路装车线改造工程项目 | 乌海市乌达区五虎山煤矿选煤厂工业广场 | 国能乌海能源乌达煤炭加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碳资产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铁路装车线改造工程改造铁路线长度约1.3km,改造范围包含延长部分车道长度、更换钢轨、道枕、道渣、道床、道口房装饰装修、制液间、护坡及配套设备安装、通讯信号、供配电、照明、给排水等。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机车运载煤炭过程产生的飘尘和内燃机尾气。本项目运营期列车运输燃煤时采用喷淋抑尘剂的措施,TSP排放浓度取43μg/m3,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mg/m3)排放限值要求。并采取定期对内燃机检测与维护,提高品质等措施后,机车运行时烟气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抑尘废水,根据水平衡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抑尘废水量为0.1m3/d(33m3/a),主要污染物为SS,依靠道床、排水沟的坡度将废水收集至收集池后,由渣浆泵将抑尘废水继续喷洒到运料煤炭中,全部损耗,不外排。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铁路专用线机车噪声。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机车运行线路两侧无声环境敏感点分布,为五虎山选煤厂工业场地,因此,机车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