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11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4日我局共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传 真:0473--3998361
通讯地址:乌海市滨河区行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01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乌海市鑫华凯焱城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98万吨/年捣固焦干熄焦及配套余热回收发电项目 | 海勃湾区 | 乌海市鑫华凯焱城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哈立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4日 |
2 | 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及配套工程项目 | 海南区 | 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4日 |
3 | 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及配套工程项目 | 海南区 | 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哈立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4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下载
公示版-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及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及配套工程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公示版)乌海市宏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及配套工程项目(1).pdf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