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2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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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情况验收结果的公示
按照《乌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程序的通知》(乌环委办发〔2024〕31号)要求,2024年11月22日,我局对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杨澜,联系电话:0473-2888791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