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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4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1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24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4日-20241210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编:016000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年焦化整合升级配套项目

变更

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年焦化整合升级配套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变更

建设地点: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N106°4217.22873″,E39°2746.92653″。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4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375万元,占总投资的7.06%

劳动定员: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劳动定员598人。

工作制度:本项目备煤单元年运行时间为5840h,其中破碎机室是针对冬季冻块煤破碎,年运行时间为1460h;炼焦单元装煤、推焦年运行7000h,焦炉及干熄焦年运行8760h;煤气净化单元及公辅单元年运行8760h;焦处理单元除筛焦楼和#1焦转运站年运行8760h外,其他年运行时间均为8160h。主要生产装置采用四班编制三班运行。

项目组成:本项目300万吨/年捣固焦采用4×60JNDX3-6.78型双联火道、废气循环、下喷、蓄热室分格、多段加热、单热式捣固焦炉,焦炭采用全干熄配套余热发电装置;配套煤气净化及化产回收装置。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290.02万吨/年焦炭、6.89万吨/年焦粉、焦炉煤气144302.83m3/a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备煤单元含尘废气

本项目备煤单元受煤坑转运站冻块煤破碎配煤仓预粉碎、粉碎机室、混合机室煤塔产生的含尘废气各自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5%,净化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20mg/m3~8.24mg/m3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8.2m~69m高排气筒排放。

(2)装煤地面除尘站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装煤产生的炉头烟尘通过机侧集尘罩、导烟管、除尘干管,再由除尘风管引入地面站进行处理,先经焦炭过滤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1#2装煤站、#3#4装煤站烟气出口粉尘排放浓度分别为1.31mg/m30.07mg/m3SO2排放浓度26.43mg/m326.21mg/m3,可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中附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苯并芘排放浓度为0.10μg/m30.03μg/m3可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焦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焦炉烟气采用中低温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Ca(OH)2半干法脱硫(喷粉+布袋除尘)+布袋除尘,除尘效率为99.5%半干法脱硫效率为95%脱硝效率为85%1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1#2焦炉烟气、#3#4焦炉烟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06mg/m33.23mg/m3小于10mg/m3SO2排放浓度分别为18.94mg/m320.40mg/m3小于30mg/m3NOx排放浓度分别为75.61mg/m381.32mg/m3小于150mg/m3氨的排放浓度分别为0.25mg/m30.37mg/m3小于8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8.96mg/m341.76mg/m3,小于100mg/m3。各项污染物均可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中附表1排放限值要求。

(4)推焦地面除尘站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推焦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SO2和颗粒物。本项目每组焦炉配套设置推焦干式地面站1座,共设置2座。焦炉出焦时随高温焦炭散发的烟气通过设在拦焦车及熄焦车上的吸尘罩经空气间接冷却器及间接循环水冷却器冷却后再经管道至地面除尘站,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除尘效率为99.5%除尘净化后烟气236m高排气筒排放。#1#2推焦烟气、#3#4推焦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55mg/m30.58mg/m3小于10mg/m3SO2排放浓度分别为25.75mg/m325.29mg/m3小于30mg/m3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中附表1排放限值要求。

(5)干熄焦烟气

干法熄焦的尘源主要有:熄焦罐加焦顶盖处、熄焦罐顶部放散口、排焦口及排焦胶带机落料点、循环风机放散口、排焦溜槽上部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SO2和颗粒物本项目干熄焦炉设置水封盖进行密闭,红焦装入装置与集尘管连通,可密闭收集装料、落料时飞散的全部焦尘。干熄炉排焦装置采用气体密封的旋转密封阀及排出溜槽,有效地防止循环气体和粉尘外逸。

①干熄焦高硫烟气

本项目循环风机放散口、排焦溜槽上部的高硫烟气采用集气风机捕集至集气管,密闭送入干熄焦高硫烟气地面站,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烟气净化除尘效率为99.5%,净化气并入焦炉烟气的脱硫反应塔处理后排放。

②干熄焦低硫烟气

熄焦罐顶部产生的高温烟气及干熄焦排焦口、排焦口胶带机处的低温烟气的混合气为低硫烟气,收集至干熄焦低硫烟气地面站,由站内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为99.5%除尘净化后烟气230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1#2干熄焦、#3干熄焦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0.16mg/m30.43mg/m3小于10mg/m3SO2排放浓度分别为30.82mg/m329.91mg/m3小于30mg/m3。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中附表1排放限值要求。

(6)焦处理单元含尘废气

本项目焦处理单元筛焦楼、焦炭转运站、装焦地面除尘站贮焦仓产生的含尘废气,各自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为99.5%,净化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18~4.28mg/m3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53.m~64m高排气筒排放。

(7)再生尾气

脱硫再生塔顶尾气经酸洗、碱洗、水洗后,脱除其中的酸雾后经引风机密闭收集后作为空气补气送干熄炉焚烧

(8)制酸尾气

制酸(硫回收)工段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硫酸雾,该部分尾气采用“一级碱洗吸收+电除雾器除雾”,脱硫效率为90%,脱硫净化气引至#3#4焦炉烟气脱硫反应塔处理紧急情况下,经24m排气筒排入大气出口二氧化硫为8.09mg/m3硫酸雾为0.94mg/m3,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出口氮氧化物为33.69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出口中氨排放速率为0.005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9)硫铵干燥尾气

硫铵干燥盘式干燥器产生干燥尾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和NH3,硫铵干燥尾气经雾膜水浴除尘器除尘净化后尾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和氨的排放浓度分别为7.58mg/m31.56mg/m3,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131m高排气筒排放。

(10)污水处理站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的气体在引风机的作用下,收集至采取“一级碱喷淋+除雾+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净化,净化效率为90%净化后废气经13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3.22mg/m3,排放速率为0.23kg/hNH3排放速率0.08kg/hH2S的排放速率0.19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VOCs(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9.15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1中炼焦化学相关限值要求。

(11)危废库废气

本项目危废库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净化气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VOCs(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7.91mg/m3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附表1中炼焦化学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送自建的一座建设处理规模为255m3/h的生化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AS强化预处理+AO生化+BDS专利拖总氮+HOK生物流化床深度”处理后,出水与厂区清净下水一起排入450m3/h中水回用处理系统(高密度沉淀+PMUF超滤+一级反渗透)处理后,浓盐水送处理规模为140m3/h浓水冷分盐装置(三级除氟除硬沉淀池预处理+多介质过滤+弱酸阳床+超滤+纳滤+反渗透)处理,该装置产生的浓盐水分送116m3/h(氯化钠)110m3/h(硫酸钠)蒸发结晶系统处理本项目中水回用处理系统、浓水冷分盐装置、蒸发结晶系统产生的清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作为各循环冷却水系统喷淋水补水回用,不外排

当蒸发结晶系统故障时,浓盐水送乌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浓盐水水质需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乌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废水纳管标准限值要求。

在建设过程中对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处理,可防止污水的下渗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受煤坑除尘灰、备煤转运站除尘灰、破碎机室除尘灰、配煤仓除尘灰、预粉碎系统除尘灰、粉碎系统除尘灰、煤塔除尘灰;装煤地面除尘站除尘灰、推焦除尘站除尘灰、干熄焦除尘站除尘灰、废脱硝催化剂、筛焦楼除尘灰、焦转运站除尘灰、冷鼓电捕焦油渣、硫泡沫及脱硫废液、蒸氨塔沥青渣、酸焦油、硫铵干燥除尘灰、洗油再生残渣、脱硫灰;空分废分子筛、蒸发结晶的废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生化污泥、除氟除硬污泥、污水处理废活性炭;制酸装置杂质、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包装物;废铅蓄电池。

本项目灰仓采取全封闭设计,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新建1座危废库,分隔为2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分别为153m2387m2,前者用于暂存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后者用于暂存各类废催化剂。危废暂存库建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4.噪声

本项目生产装置主要噪声源包括可逆反击锤式破碎机、地面除尘站风机、循环风机、煤气鼓风机、真空机组、煤磨机、硅铁破碎机、球磨机、矫直切割机及各种动力泵。主要噪声源局限在车间内环境,对厂区外影响不大。经选择低噪音设备、减振支座、加弹性垫、隔音、消音器、隔音操作室等一系列降噪减振措施后,项目噪声值降至65~75dB(A),且项目位于乌达工业园区内,周围无敏感目标,不会产生影响。同时在厂区道路及院墙沿线种植适合当地环境的绿色立体防噪林带,更加提高了降噪能力。通过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值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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