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0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661122
通讯地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区分局管理室
邮 编:01604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乌达区9.02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 乌达区乌达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物流及一般工业聚集区北侧、东侧 | 内蒙古兴发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元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单晶硅光伏组件,320KW组串式逆变器,3150KVA变压器。 | (一)废气 该项目为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项目仅为检修进出车辆尾气。 检修车辆进出时排放少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成份是烯烃类、CO和NOX,属无组织排放,间隙性排放,其排放量少,可及时扩散,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 该项目运营期无人值守,产生的废水为光伏组件清洗废水。清洗废水主要物质为悬浮物,无有害物质,因此清洗废水直接散排至光伏组件下方地面绿化,不进行收集。运营期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三)噪声 该项目光伏发电主体设备基本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设备噪声源强较小,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光伏场区箱式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四)固体废物 该项目营运期固废包括废旧光伏组件、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和废油桶等。废旧或故障光伏组件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旧光伏组件产生量为0.8t/a,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不在站区暂存。光伏区各箱式变压器下设置密闭事故油池,事故状态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收集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本项目厂区内暂存。废油桶采用桶装密闭包装;废铅蓄电池采用塑料袋、桶装密闭包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区,暂存期间不得打开,且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单位尽快收集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