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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5年3月18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8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5318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海勃湾城区供水建设及既有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内蒙古万晨石灰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白灰10万吨脱硫剂项目变更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3月18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18日-202532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海勃湾城区供水建设及既有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

乌海市海勃湾城市供水有限公司

北京雁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净水厂工程、配水工程。净水厂工程为4.05×10⁴m³/d(其中超滤系统+反渗透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25×10⁴m³/d,其余2.8×10⁴m³/d为勾兑);配水管网主要为从净水厂至现状管网的配水主干管,配水管网管30km。本项目总投资9724.12万元,环保投资9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净水厂冬季用1台1t/h(0.7MW)燃气热水锅

炉,锅炉燃气量为15万m³/a,锅炉均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天然气符合《天然气》(GB17820-2018)中规定的二类气质标准。

(2)废水

本项目建设2台1t/h(0.7MW)的燃气热水锅炉膜车间供暖,年运行时间150d,补水量为52.5m³/a,项目本身即为自来水的生产,锅炉补水由净水厂直接供给。本项目锅炉排水按照补水量的30%计算,则锅炉排水量为15.7m³/a,主要污染因子为TDS、SS。经净水厂已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排水管网。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净水厂设备噪声。由于现状监测时正常生产,各设备正常运行,厂界噪声代表运营期厂界噪声,厂界无敏感目标,根据监测,海勃湾区南净水厂噪声值在46~48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37-40dB(A)之间,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

①生活垃圾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劳动定员为21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照 1.0kg/人.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7.66t/a;依托净水厂办公生活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最终送入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化验室废液,化验室一年产大约0.04吨废

液,属于危险废物,类型HW49,危废号900-047-49,桶装后暂存于危废间,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

内蒙古万晨石灰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白灰10万吨脱硫剂项目变更项目

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内蒙古万晨石灰有限公司

内蒙古哈立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建设规模为年产70万吨白灰10万吨脱硫剂的变更项目本项目总投资9746.31万元,环保投资88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9.03%。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粉尘:锅炉废气、食堂油烟、1#、2#、3#、4#、9#、10#生产线产生的“石灰石地料仓粉尘、原料筛分、竖式预热器顶部粉尘、回转窑尾废气、成品筛分系统废气、成品储运系统等粉尘”无组织粉尘:皮带输送系统产生的粉尘、成品厂内运输产生的粉尘。经预测可知,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为193.49μg/m³,项目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到达厂界和敏感点处均可达标,且浓度值很小,对项目区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回转窑、振动筛、斗式提升机、煤立磨、输送机、压缩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0~110dB(A),经过隔声、减振和降噪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3)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设备冷却循环系统排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

生产设备冷却循环系统排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锅炉排污水用于脱硫系统补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活污水水质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因此项目所排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筛分固废、生烧及过烧杂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原料筛分不合格粒径碎石送至水泥厂;生烧及过烧杂质无偿供给万晨水泥厂作为原料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进入脱硫剂产品仓;废离子交换树脂,每5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离子交换树脂进行更换,厂内不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中标准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的排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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