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4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9日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邮 编:016000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乌海市皓隆纸业有限公司康乐多猪、牛、羊、鸡、肉联、屠宰(熟食品)加工配送项目 | 海勃湾区 | 乌海市皓隆纸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利永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乌海市皓隆纸业有限公司康乐多猪、牛、羊、鸡、肉联、屠宰(熟食品)加工配送项目 (2)建设单位:乌海市皓隆纸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勃湾产业园精深加工制造园,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51′51.14″,北纬39°43′23.63″。项目东侧为水泥管生产企业,南侧为园区道路,西侧、北侧为空地。占地面积:7875.37m2。 (5)建设规模:年屠宰15万头生猪、1万头肉牛、15万只肉羊、15万只肉鸡,年加工熟食150吨。 (6)建设内容:4座待宰圈(其中,1#生猪待宰圈、2#肉牛待宰圈、3#肉羊待宰圈、4#肉鸡待宰圈)、2座屠宰车间(其中,1#生猪屠宰车间、2#牛羊鸡屠宰车间)、1座急宰间、1座污水处理站、1座办公区等。 (7)项目投资: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占总投资的2.87%。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每班8小时,一班制。劳动定员为180人。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污染源 1、1#生猪屠宰车间的内脏处理间采取负压收集,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1#),净化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至大气。2#肉牛羊鸡屠宰车间的内脏处理间采取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2#)+15m高排气筒(DA002排气筒)排放至大气。污水处理间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编号3#)+15m高排气筒(DA003排气筒)排放至大气。待宰圈、1#生猪屠宰车间、2#肉牛羊鸡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等恶臭气体采取的治理措施后氨气、硫化氢气体排放浓度、速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2、燃气锅炉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至大气。燃气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无组织污染源 待宰圈、1#生猪屠宰车间、2#肉牛羊鸡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未收集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待宰区无组织废气采取每天定期清理粪便,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屠宰车间做好清洁卫生来加以控制,喷洒植物型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各池体为全封闭式池体,喷洒植物型除臭剂。 熟食生产车间加强车间管理,及时清运污废,加强消毒清洗措施,加强车间通风排风。 熟食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待宰圈冲洗水、屠宰生产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熟食生产废水、锅炉及软化装置排污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检验废水)排入厂区一座350m3/d污水处理站,工艺采取:格栅+沉砂+隔油+调节+气浮+A2/O+沉淀+消毒工艺。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经污水管网排至乌海市千里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降解后,由污水管网排至乌海市千里山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猪牛羊鸡叫声、屠宰设备、风机、泵噪声等,采取对高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降噪和种植乔灌草结合的绿化隔声带等治理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项目产生的粪便经人工“干清粪方式”进行清扫后,粪便统一收集,日产日清,粪便统一外售于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乌海市瑞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病死猪牛羊鸡暂存于病死猪牛羊鸡暂存间(设置冷冻设施),委托当地防疫部门指定无害化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碎油、碎肉、骨渣等采取塑料桶盛装集中收集后,日产日清,外售于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乌海市瑞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猪牛羊三腺暂存于病死猪牛羊鸡暂存间(设置冷冻设施),委托当地防疫部门指定无害化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5)肠胃溶物在内脏处理间内采取塑料桶盛装集中收集后,日产日清,外售于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乌海市瑞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不合格胴体暂存于病死猪牛羊鸡暂存间(设置冷冻设施),委托当地防疫部门指定无害化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7)熟食加工肉渣采取塑料桶盛装集中收集后,日产日清,外售于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乌海市瑞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栅渣集中收集后,日产日清,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9)废油脂日产日清,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0)污泥池内的污泥外售于有机肥料生产企业乌海市瑞洁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1)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规定的“HW49 其他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12)废灯管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规定的“HW29 含汞废物900-023-29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废灯管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防渗措施 项目区各区域按照对防渗要求的不同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防渗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病死猪牛羊鸡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域;生猪屠宰车间、肉牛羊鸡暂存间、熟食加工车间、生猪待宰圈、肉牛待宰圈、肉羊待宰圈、肉鸡待宰圈、车辆清洗间、急宰间、防渗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消毒池等作为一般防渗区域;办公区、门卫、场区道路、冷库等作为简单防渗区域进行管理按照分区防渗图进行。 (2)污染源控制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的源头污染控制措施包括: 屠宰场的排水系统应实施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在场内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用明沟布设,排水沟应采取水泥硬化防渗措施或采用水泥排水管进行输送,防止随处溢流和下渗污染。 本项目排污沟采取暗沟形式,使用抗渗混凝土或同等防渗效果的其他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为K≤1×10-7cm/s。 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及池壁在清场夯实的基础上采用铺设HDPE膜进行防渗,底部设置排气沟,最底部排气沟中放置排水管,并设置导流渠,以防止污染地下水,同时废水输送管道应做到防泄漏、跑冒等。 |
2 |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生料制备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 乌达区 |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 | 内蒙古绿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生料制备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厂区内,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无新增占地,中心坐标:东经:106°41′50.235″,北纬:39°28′35.557″。 3、建设单位: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分公司。 4、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5、技改规模及内容:建设一套辊压机终粉磨系统,取代原有中卸烘干磨系统(辊压机终粉磨系统建成后,原有中卸磨系统停止使用,进行拆除),将现有原料配料库改造为原料磨出料贮存库。 6、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92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6万元,占总投资的3.43%。 7、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33.7m2。 8、工作制度:年工作7440h。 9、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10、本项目技改主要内容为:建设一套辊压机终粉磨系统,取代原有中卸烘干磨系统(备注:辊压机终粉磨系统建成后,原有中卸磨系统停止使用,进行拆除);配套建设一条转运胶带输送机(在原有原料磨房框架至新建辊压机终粉磨框架之间新增加一条转运胶带输送机,通过新增加的胶带机将配比后的原料倒运至新建的辊压机终粉磨系统)和引热风装置;将现有原料配料库改造为原料磨出料贮存库。 | 1、废气 (1)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粉尘是水泥生产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由于排放量大、污染范围广, 其环境影响也 较为突出,粉尘污染防治是水泥生产环保工作的重点。为严格控制粉尘排放, 本项目在原料输送、原料粉磨、原料磨出料贮存产尘环节共设3套除尘装置,经除尘处理后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2)主要环境影响 ①本项目污染源正常工况排放预测 本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 PM10日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本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PM1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二类区)。 ②本项目污染源非正常工况排放预测 本项目污染源非正常排放下污染物PM10小时浓度贡献值超标。 ③防护距离 经计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 (1)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污染源主要有辊压机及空压机、风机、提升泵等等设备,运行噪声声压级一般在85~105dB 之间。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评价要求的降噪措施。在落实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贡献值并不大,项目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具有较好的降噪效果,可减轻项目噪声源对厂界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滤袋、废机油。 本项目各个粉尘产生点除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 回收后直接通过密闭的输送机返回到生产线相应的工序中。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滤袋产生量约50条/a。按 3m2/条,0.5kg/m2核算,项目废滤袋产生量约0.075t/a,废滤袋进入水泥窑焚烧处置。废机油依托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 建 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地下水防渗工程,为防范事故风险,要求建设单位严格做好安 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定期检查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确保设备稳定运行,防止 发生事故泄漏。 6、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本项目自身通过建立完整的管理规程、配备应急装置,可最大限度的降低环境风险,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行期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必须包括预案适用范围、环境事件分类与分级、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控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处置、预警管理与演练等内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体现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 与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分级响应程序。在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
3 |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连采连充首采面开采项目 | 海南区 |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 | 内蒙古冠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连采连充首采面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桌子山煤田西翼的老石旦矿区,行政区划属乌海市海南区管辖。 通过现场勘察,16403采区上方存在建筑图构筑物及公路,16403-4上方存在物流园、维修服务站、加油站,16403-2上方存在S271道路,16403-4采区上方与G109连接线交会。由于本项目属于试采,仅通过预测无法准确判定对充填区域上方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造成影响的程度,经与甲方协商,将初步设计充填区域上方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区域剔除。 输浆管线:试采区充填泵出口至工作面的输送距离最长约1131m,垂直高差为414m,移交生产时充填管路走向为:地面充填站→地面管→充填输浆钻孔→16403集中运输顺槽→16403集中运输上山巷→16403-1回风顺槽→工作面支巷。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本次设计在保留16煤综放工作面开采系统的同时增加16煤建构筑物压覆煤炭资源充填开采系统,两个采煤系统交替生产,不同时工作。充填开采系统年生产能力45万t/a,综放工作面开采系统生产能力135万t/a。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保留16煤综放工作面开采系统的同时,增加建(构)筑物压覆16煤煤炭资源回采的连采连充膏体充填系统。新建矸石破碎场站、充填场站,破碎站内有矸石储棚、矸石破碎筛分加工车间、成品矸石粉暂存棚等;充填站内有成品矸石粉暂存棚、主上料皮带走廊、搅拌站、泵送大厅、水泥仓、粉煤灰仓、沉淀池、地磅等;设计连采连充膏体充填系统年生产能力0.45Mt/a,综放工作面开采系统生产能力降低至1.35Mt/a,确保矿井生产能力1.80Mt/a。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服务年限: 16403连采连充充填开采服务年限为3.4a。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5年4月—— 2028年8月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6727.5万元,其中环保工程333.2万元。 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2人。 矿井工作制度:矿井设计年工作日为330d,充填工作面,两班采煤,每日净提升时间为16h。破碎站年工作330天,每日工作时间16h,全年工作5280h。 | 4.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矸石破碎、筛分、储存及充填站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及搅拌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本项目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上方均设置有集气罩,集气效率90%,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送至相应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产生发的颗粒物经仓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后分别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措施可行。 (2)无组织废气 ①工艺过程中矸石存储(装卸)、破碎及配浆搅拌工序均在密闭车间进行; ②评价要求企业对拟铲装矸石的矸石棚、破碎车间、搅拌车间进行喷雾降尘,增大物料表层湿度。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1.0 mg/m3的要求,措施可行。 4.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管道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1)管道冲洗废水 本项目管道冲洗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充填站设有沉淀池,管道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配浆工序。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矿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道路清扫和城市绿化的水质标准后用于工业场地降尘洒水及道路洒水。 4.3固体废物 (1)除尘灰 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为项目制浆原料,经收集后直接回用于制浆工序。 (2)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废 运营期各采矿生产设备需定期检修,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的类别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包括900-249-08、900-218-08);废油桶(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上述危废均暂存于矿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存放于定点设置的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与老石旦煤矿原有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同运至当地的垃圾填埋场统一进行处置。 4.4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生产中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矸石运输过程产生的运输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及自卸卡车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污染防治对策主要依据各设备噪声特性,采取建筑隔声和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低噪声措施。采取措施后可以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5总量指标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综合考虑本项目的特征、排污特点及排污去向,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以及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的要求,本次评价确定实行总量控制指标的大气污染物因子为颗粒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分别为14.3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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