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5年5月1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国能龙源内蒙古环保有限公司二期库房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5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国能龙源内蒙古环保有限公司二期库房建设项目 | 乌海市海勃湾区国能龙源内蒙古环保有限公司厂区内 | 国能龙源内蒙古环保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市嘉境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新建成品库1座,位于现有成品库北侧,占地面积2657.2㎡,用于存放新催化剂、再生后的催化剂; 新建原料库1座,位于厂区北侧,占地面积9288.3㎡,原料库设有氢氧化钠(片碱)暂存区、钢材区、原料暂存区、装卸区,同时配套建设配电室; 新建一般固废暂存库1座,位于2#成品库北侧,占地面积442.8㎡,用于分区存放一般固废,现有一般固废库停用; 改建危废暂存库1座,将现有项目的原料库西侧部分改建为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680㎡,用于分区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 扩建拆解车间1座,扩建后占地面积为1529㎡。扩建的拆解车间是将现有项目的原料库东侧部分和现有危废暂存库改建为拆解车间(拆解工序为再生和回收车间的预处理工序)。改扩建后现有项目的处理规模、原料用量、产品产量均不变,均与现有项目环评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一致。本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1万元,占总投资的23.19%。 | (1)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厂区内,对周围环境较小。 (2)固废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贮存项目,营运期劳动定员由厂内进行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本项目仅涉及危险废物暂存,营运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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