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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5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516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16日-2025522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编:016000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配套20万吨/年废酸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海南区

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配套20万吨/年废酸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利用原有的场地、罐区,新建废硫酸泵、管道和雾化喷头,无新增占地。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为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占总投资的0.8%

2.主要建设内容

企业利用现有的两条硫酸生产线年处理废硫酸20万吨,其中,北厂区生产线年处理废硫酸12万吨南厂区生产线年处理废硫酸8万吨。利用原有的场地、罐区,新建废硫酸泵、管道和雾化喷头等设备。

1.废气

硫精矿破碎、筛分、仓上及配料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制酸尾气经过双氧水氧化等设施处理后60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工艺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等均进行了综合利用,污酸经过污水处理站采用两级还原中和处理后利用,不外排。

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然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处理后用于铁渣喷洒增湿。

3.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隔油池废油由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理。

4.噪声

运输车辆在厂区内限速,可最大限度地减少运输噪声影响;泵类、冷却器、空压机等均设在室内,采用基础减振,经过隔声以后传播到外环境时已衰减很多;各类风机等设备高速旋转,噪声较大,采用先进的低强度噪声设备,经过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措施后传播到外环境时已衰减很多;同时建议在选用室内装修材料时,尽量采用吸声效果好的材料;选用的门窗和墙体材料,应具有较好的隔声效果。

2

乌海市广锦新材料有限公司BDO-PBAT一体化项目

配套建设48.4万吨/年电石项目

低碳园区

乌海市广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哈立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乌海市广锦新材料有限公司BDO-PBAT一体化项目配套建设48.4万吨/年电石项目

2、建设单位:乌海市广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一期工程,年产电石48.4万吨;各装置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每天生产24小时,即333天。

5、建设地点:项目厂址位于乌海市海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内,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06.707955648、北纬39.457021420

6、厂区总占地面积:1865400m2,生产区占地面积399432.95m2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新增劳动定员498人,年工作8000h333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系统实行四班制,每班8h,管理及后勤人员为白班制。

8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25758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516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占总投资4.1%

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废气产生工段为石灰石、石灰、兰炭输转运及筛分产生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处理;石灰窑和炭材烘干工段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处理;无组织废气采用干雾抑尘。

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送BDO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化粪池收集后送BDO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正常运行情况下,本项目各个厂界最大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木屑、布料等之类的杂物石灰石粉、除尘灰、兰炭粉电石粉、碳粉、废吸附剂、焦油、废催化剂、废分子筛以及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返回原煤仓;木屑送固废填埋场;石灰石粉作为粉建材原料外售水泥厂或作为脱硫剂外售电厂进行综合利用;兰炭粉返回原兰炭棚;电石粉送BDO项目乙炔工段进行综合利用;碳粉沸腾炉燃烧处理;废吸附剂、焦油、废催化剂、废分子筛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箱集中暂存,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接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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