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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2025年6月9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9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2024年通风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9-20256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编:01603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老石旦煤矿2024年通风系统改造项目

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老石旦煤矿区的主井工业场地内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

内蒙古中昱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老石旦煤矿区的主井工业场地内项目占地面积1161.76m2项目建设将井田中的原16号进风斜井改造为回风井,主要改造内容为改造旧井筒及部分与其连接的巷道、增设风硐及安全出口;新选16号回风斜井主通风机,对矿井已有回风立井主通风机进行校验;新建风机房、风机基础及配电室。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老石旦煤矿现公告生产能力150万吨/年,拟核增30万吨/年,增核后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700万,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86%。

1. 施工期: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对施工场地洒水扬尘;加强回填土方堆放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建筑材料弃渣及时运走;运输车辆密闭车斗,物料不遗撒外漏;设置临时沉淀池(渗透系数≤10-7cm/s),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处理回用,不外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工棚内,并采取一定的吸音、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且高噪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对其中可利用的进行回收回填合理处置,不可利用的集中收集运往当地建筑垃圾处理厂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2. 大气环境:由于井下建立有降尘、洒水装置,对煤流的各装转点设有喷雾洒水装置,输送井巷和主要通风巷等处均设置净化水幕,作业时开启;井下风钻,煤电钻均采用湿式打眼;对于易积存煤尘地点,定期进行清扫冲洗。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抑制井下粉尘产生,因此通过风机向大气中排放的粉尘量很小,其废气无组织源强可忽略不计,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属于煤矿通风系统改造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工作人员依托老石旦煤矿现有编制,不新增劳动员工,无新增生活用水,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4. 声环境: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风机等设置减震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 固体废物:运营无固体废物产生。

6. 生态保护措施:(1)施工期间,控制施工范围,防止征地范围之外植被受到踩踏、碾压破坏。(2)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空地进行绿化。

0473-695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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