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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5年6月17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浏览次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5617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乌海平康医院改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6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17日-20256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乌海平康医院改扩建项目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

乌海平康医院

湖南森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在乌海平康医院现有的基础上,扩建240平方米门诊楼,分2层设置:一层设置理疗室、影像科、中医科、内科、外科、中西药室、挂号室、化验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医疗垃圾暂存间、B 超室心电、水房、输液大厅、妇科、妇科检查、治疗室、卫生间、口腔科,主要功能为病人诊断;二层设置病房,护士站、办公室、卫生间、治疗室、病案室,并设置20张床位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1)废气

本项目医疗垃圾暂存间可能含有各种致病菌,医疗暂存间内设置微负压及通风装置、制冷系统,排污口设置废气净化装置,同时设置紫外灯进行消毒,医疗垃圾的堆放不超过24小时,医疗垃圾暂存间每天采取喷洒消毒液对地面和墙体等进行消毒处理。医院应加强管理,对各类医疗垃圾进行密封暂存,确保医疗垃。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医疗废水产生量为2266.65 /a(6.21 /d),经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处理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292 /a(0.8 /d),连同消毒处理后的医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噪声治理措施:

1.新风机组送、回风管及所有送风机、排风机进出风管均设消声器或消声弯头;

2.机房墙壁和顶板由建筑专业作消声处理,机房采用甲级防火隔声门;

3.水泵、通风设备选型符合环保要求,采用低噪声、低振动型;

4.所有风机与风管、水泵与水管的连接处均设柔性接头;

5.所有设备均采用环保、低噪声型;空调水泵选用卧式双吸泵;

6.为满足房间噪声设计标准,所有运转设备均要求配有减振装置,防止振动或由此产生的噪音传至其它房间,空调机组、水泵的减振器由生产厂家配备减振器;

7.所有振动设备完全与结构隔离,空调用软连接采用硅玻钛金复合保温软管,普通风机软连接采用硅玻钛金复合软管,消防排烟风机和排烟补风机软连接采用硅玻鈦金复合不燃型消防排烟专用软管。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医疗垃圾暂存间位于办公楼一层化验室东北侧、危险废物暂存间南侧,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面积约为1,专门用来储存医疗废物,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且医疗垃圾尽量日产日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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