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5年6月24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区外公路网工程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6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3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区外公路网工程项目 |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 | 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区外公路网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 内蒙古利永贞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高铁乌海站附近,起点与金裕路顺接,途经包银高铁(下穿)、包兰铁路(下穿)、G110国道(菱形互通方式连接),终点与海勃湾区C040农村道路顺接。为新建二级公路,主线采用公路二级标准建设,主线 设计速度为60km/h,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主线ZK、YK单幅路基宽度 为10.5m,路面宽度为9.0m,主线长1009m(左半幅长507.6m,右半幅长501.4m)(K0+000-K0+160段由包银高铁项目部实施)。匝道路基宽度为9.0m,路面宽度为7.5m,匝道全长863.676m。G110国道入口加速车道采用平行式,变速车道均长180m,渐变段均长70m;出口减速车道采用直接式,变速车道长115.193m、114.042m,渐变段均长80m。本项目包括路线 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1240.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占本项目总投资的3.6% | (1)废气 施工期落实“六个百分百”、“六到位”。建筑工地周边围挡、物料 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 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实施全覆盖;出土工地和拆迁工地应做到施工围挡到位;出入口道路混凝土路面硬化到位、基坑坡道硬化处理到位、自动冲洗设备安装和使用到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到位、拆迁工地拆除过程中使用专业降尘设施湿法作业到位。1.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城区主要路段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 2.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3.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两次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6.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 (2)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控制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以及控制施工 时间等方面来考虑。 1.尽量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2.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围挡遮挡施工噪声,在距离敏感点200m范围内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项目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出夜间施工申请,在获得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夜间施工许可后,方可开展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的夜间施工作业,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 3.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采用建筑工地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4.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经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在施工进度组织方面,通过合理组织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施工点周围居民和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讲清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做好受影响群众的思想工作。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科学组织、文明施工。 (3)固废 1.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物排弃。对于剩余的筑路材料,包括石料、砂、石灰、水泥等,应按施工计划运输建筑材料,避免堆存,对于剩余的、尚能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运走,用于其余路段,对于不能使用的废料应及时送到市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作进一步处置。垃圾收集设备须严格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下渗引发地下水污染事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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