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6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27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邮 编:016000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明海锆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2000吨二氧化锆项目 | 海南区 | 内蒙古明海锆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博淮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项目名称:内蒙古明海锆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2000吨二氧化锆项目; (2)建设单位:内蒙古明海锆业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经济开发区内蒙古明海锆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5)项目建设规模:年产二氧化锆2000吨。 (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9.68%;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4人,按三班生产,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全年工作日300天,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 |
①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煅烧产生的酸性废气先进行急冷喷淋,以冷凝法降温,并吸收部分酸性废气,再进入石墨降膜吸收,再经3级水喷淋,1级碱喷淋,2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破碎在封闭破碎机内进行,产生粉尘由负压风机由烟道抽出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新建15m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燃焦炉煤气烟气采用碱液喷淋除尘脱硫后25m排气筒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罐区储罐的大小呼吸废气和车间无组织粉尘。 罐区储罐均为固定顶结构,均为常温、常压储存。本项目在储罐呼吸阀上方设置集气罩和管道,将呼吸废气输送至酸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同时物料从槽罐车向储罐装料时,气相管与液相管分别与储罐相连,输液时形成闭路循环。从槽罐车向储罐装料时,气相管与液相管分别与储罐相连,输液时形成闭路循环,产生的呼吸气很少。 车间上下料均使用PVC铲人工铲装,通过严格管理要求,控制铲装倾倒高度,可以有效控制无组织粉尘。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水喷淋用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碱喷淋含盐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废机油: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回收酸:盐酸储罐暂存,明确性质后属于副产品的可作为副产外售,不符合要求的应按危废处置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弃石英坩埚及残次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当地的陶瓷材料制造公司回收处置 (4)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底泥:回用到生产 (5)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选用噪声小的先进设备,其次根据设备产生的噪声特性及操作特点,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及隔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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