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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关于2025年7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1日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矿山分厂破碎线除尘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1日-202577(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海南区巴彦乌素大街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

    编:01603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矿山分厂破碎线除尘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矿山分厂厂区内

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清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矿山分厂厂区内 ,项目占地面积234.42m2,项目拟建设为拆除原有 2 条石灰石破碎筛分生产线,新建石灰石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年产220万吨石灰石碎料。项目总投资1217万,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4.1%。

1.施工期: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场区内裸露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必须采用防尘网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建材清洗废水及路面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初步沉淀后再利用;施工机械和车辆油污及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清洗必须定点,场地须有防渗地坪;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现场,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音手段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工程建设应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中应边开挖边回填、边碾压边采取护坡措施;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疏松底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期和汛期;开挖的表层土应单独存放采取遮蔽措施,以备施工结束后的绿化和复开垦;建筑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堆放,并及时清除处理;施工和维修垃圾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处理。

2.大气环境:新增三级石灰石破碎系统,破碎间及出料胶带转运点均为全封闭式,且设有高效脉冲袋收尘收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原料与成品堆场、中转料仓采用全封闭结构,并采取喷淋措施后,堆场扬尘产生量较少,运输产生的扬尘通过在厂区进行洒水以及门口设置洗车平台,能有效降低运输扬尘产生量。

3.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技术改造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也不涉及给排水,无新增生产废水。

4.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降噪,风机封口加装消音器。

5.固体废物:项目技改后,无新增劳动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新增三级石灰石破碎系统除尘器收集粉尘直接与破碎后石灰石一同作为下一流程原料使用,不做固废处理。新增废机油2t/a,危废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生态保护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具体编制要求“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有生态环境敏感的,应明确环保措施”,本项目位于乌海市海南区,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0473-695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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