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9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9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邮 编:016000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内蒙古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 海南区 | 内蒙古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内蒙古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2)建设性质:技改; (3)建设地点:乌海市海南区乌海能源公司公乌素路天煤矿一采区东帮采剥坑; (4)建设内容:内蒙古毓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2个填埋场用于矿区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治理场地,一个填埋生活垃圾及生活垃圾飞灰,一个填埋一般工业固废,两者中间拟采取拦渣坝阻隔。现由于原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收到生活垃圾,为了加快矿区综合治理的速度,本次技改拟将准备建设的拦渣坝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取消,将其技改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技改后总库容为1866.43万立方米,现填埋场已填埋一般工业固废491万方立方米,本项目按照一般II类填埋场进行建设,Ⅰ类与II类固废分区填埋;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9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92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00%; (6)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填埋场主要工种实行两班制,生产天数为365天,职工工作时间为8小时,实行轮休。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 (一)废气 (1)本项目采用分区、分块运行方式,使固体废物暴露面最小。填埋后要及时进行铺平、碾压,减少二次扬尘的产生。在碾压固废表面及时掌握含水情况,根据天气情况适时调整加大洒水强度。在填充场地两侧设置洒水车,以保证洒水面积能覆盖整个工作面。在填埋时降低倾倒车辆的高度,尽量减少倾倒扬尘的产生。同时要求企业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率等降尘措施,以避免作业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车辆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1.项目运输道路用碎石铺平,道路清扫时必须采取洒水措施。运输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减少起尘量; 2.限制汽车超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避免车辆沿路抛洒; 3.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 4.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 5.及其他抑尘措施。 (二)废水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运至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储存场产生的渗滤液和车辆清洗废水。一般固废填埋场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井收集后排入沉淀池沉淀,回用与储存场喷洒,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排入沉淀池沉淀,回用与储存场喷;填埋区建设要做好排水系统,雨季时,填埋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洪沟排出场外;填埋区场底、侧坡及渗滤液收集池都设置防渗系统。本项目渗滤液收集井建设在现有项目的最低处,且渗滤液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SS,经沉淀池处理后可以满足。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污泥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调节池产生的污泥约20t/a,回填一般固废填埋场。一般固废填埋场员工共10人,按每人每天产生1kg 垃圾计算,每年共产生垃圾3.6t,垃圾量小,作到日产日清。 (四)噪声 1.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等;固定机械设备及挖土、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减少因维修不良而增加的噪声声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 2.减少施工交通噪声:由于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对环境影响较大,建议采用以下措施:禁止夜间作业;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3.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禁止施工; 5.降低人为噪音: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音;尽量少用哨子、喇叭等指挥作业。 1.贮灰场边坡绿化措施:贮灰场实施阶段通过对边坡的绿化,可实现占地范围内植被一定程度的恢复,边坡回填种植土绿化; 2.取土场恢复措施:取土场取土结束后覆土绿化,混播高羊茅、紫苜蓿、芨芨草、草木樨、沙打旺、野牛草等草种,植被覆盖度不低于15%; 3.运灰路线植被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采取运输车辆遮盖、洒水等措施尽可能减少对运灰道路沿线植被的破坏; 4.施工、贮灰作业植被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应集中堆放于管理站内,并进行苫盖;废弃料应集中放置,不得乱堆乱放;运输车辆应沿指定道路行驶,不得随意增加临时占地,将施工活动对草地等的影响减小至最小范围;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填埋区东西两侧修建截、排水沟,汇集雨水直接经贮灰场东北侧冲沟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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