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关于2025年10月22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内蒙古阿拉善盟天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危废库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0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890056
通讯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综合窗口
邮 编:(01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内蒙古阿拉善盟天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危废库项目 | 乌海市海勃湾区卡布其二矿路口东300米 | 内蒙古阿拉善盟天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意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危废库1座,位于内蒙古阿拉善盟天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砖混结构,库内建设导流渠、集液池等设施。总投资1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的主要为废矿物油,本项目废矿物油采用密封式专用桶进行盛装,正常情况下均废封闭状态,废矿物油挥发量极少,因此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①设备选型时,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材料,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②加强设备维护,保持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③针对项目交通噪声,要求尽量采用低噪声、高稳定性的运输车辆;当 运输车辆停车卸货或闲置时应立即熄火;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车辆进出停车场严格禁鸣喇叭,保持车流畅通。 (4)固废 本项目新增固废主要为废抹布、废手套等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2025 年版),废抹布、废手套等废物属于 900-041-49 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全部环节豁免,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废抹布、废手套等废物年产生量为 0.1t/a,暂存于本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接收处理。破损的盛装容器(盛装废矿物油的专用桶)(900-249-08),暂存于本危废库内,与废油脂桶一同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接收处理。非正常情况下泄漏的危险废物及冲洗水经仓库内设置的导流槽收集后进入废液收集池,暂存后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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